京政办发[1989]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做好199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铁路、公路、机场、公安等部门要采取严密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维护好车站、机场秩序,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汽车、火车、飞机,要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种非法活动。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持并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春运工作,新闻单位要主动搞好宣传报导,各方面共同努力,确保春节运输安全。
二、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安排好旅客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加强调度指挥,搞好运营秩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为旅客和运货单位尽可能提供方便。公共交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导车站、机场、重大活动场所的旅客和人流,避免出现过分拥挤和过久滞留情况。
三、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仪 副市长
副组长:李润五 市长助理
刘克信 市经委副主任
王文英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张锡林 市商委副主任
张熙增 市政府文教办副主任
王少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国 林 北京铁路局局长
成 员:丁 铎 北京铁路分局局长
赵树新 市交通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
郑树森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国维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营运部经理
魏仲安 东城区副区长
王国栋 市邮政局副局长
郭振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养慈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振成 市地铁总公司副总经理
许治贵 市运输指挥部主任兼市经委交通处
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许治贵同志兼任主任,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东长安街6号4楼432房间,电话:54.1728,路电34439。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办公室,加强值班和巡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989年12月23日
关于做好199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计调度[1989]15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0年春节即将到来。春节前后是全国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各种运输方式客运的高峰,客流量大,持续时间长。同时,货运任务包括重点物资和市场供应物资的运输也很紧张。此次春运,据预测虽然全国各种运输方式客运量将比上年春运同期下降3%左右,日均约减少旅客60 万人次。其中:铁路日均减少39万人,公路减少15万人,水运、航空减少6万人。但从整个春运重点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查堵“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客票调价后旅客对运输部门服务要求高了等情况看,任务仍然是很繁重的。为了做好1990年春运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春运任务比较繁重的中心城市要同往年春运一样,成立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由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公安、铁路、交通、民航、工商管理、煤炭、商业、教育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春运领导小组”或“春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本地区春运工作,协调解决春运中的问题。运输部门和主要客运站、码头、机场要成立“春运小组”,负责搞好客流调查,精心调度指挥。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加强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节日期间,铁道、交通、民航、公安、煤炭、电力、经贸、商业、物资、城建、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及时处理生产、流通中的问题。
二、挖掘运输潜力,妥善安排好春运运力。各运输部门要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适时增加运力,及时运送旅客。在运力安排上要宁多勿少,做到有备无患。铁路客车欠编的要按规定编足,有条件加编的要扩大加编。到终点站停留时间长的旅客列车要组织短途套开。客车不足时要组织部分棚车代用。公路除组织好专业运输部门车辆投入春运外,还要发挥个体客运联户车辆的作用。运输能力不足的地区,还可以组织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车临时投入春运,以减轻专业运输部门客运的压力。民航要提高飞机利用率,适当加开包机,满足港、澳、台胞以及华侨回国探亲乘机的需要。城建部门要做好客运的集散工作。各运输部门间要合理分工,搞好客运分流和联运,搞好各个环节的衔接。
三、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8〕4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把运输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运输部门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安全检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教育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对客运设备,特别是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等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运输设备质量的合格。加强道路、水上安全监督,特别要将个体运输户的车、船(包括客渡船)作为安全检查、监督的重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无照行车、行船,严禁拖拉机经营客运,严禁超速、超载,未经批准的货车不准载客。加强道口管理,清除公路路障,确保运输线安全、畅通。
做好旅客禁带“三品”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公安、工商管理、商业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各运输部门共同进行,严防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和飞机。邮政部门也要严格把关,防止“三品”进入邮路。所有旅客(包括现役军人)和邮寄人应无例外地接受值勤人员的安全检查,必要时作开包检查。运输部门对查出的“三品”除没收外,还应对携带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要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五部一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贩运和销售拉炮、摔炮、砸炮、发令纸、打火纸等危险品。如因旅客携带此类危险品造成事故,要同时追究非法生产、销售单位的责任,并由其赔偿经济损失。
四、强化运输治安管理。地方公安和当地驻军要帮助运输部门做好铁路、公路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工作。要加强售票秩序管理,打击“票贩子”。对“票贩子”猖獗的地方,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打击,从严处理。对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盗窃运输物资、敲诈勒索旅客的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
五、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广大旅客。总的要求是:站、车服务,卫生、饮食和茶水供应等各项服务质量都要比往年春运有明显提高,服务设施也要有所改善。要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讲文明、讲礼貌,搞好优质服务。春运期间,凡客运任务繁重的车站、售票处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营业时间,并采取流动售票、联合售票、扩大预售期以及有重点地下厂、校订票、送票等服务措施,以减少旅客买票等候时间。要改善旅客旅途生活环境,做好车、船、飞机餐茶和食品供应。防止粗暴待客、乱涨价、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六、安排好重点物资的运输。运输部门在客流下降后,要多安排一些货运任务。在抓好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要努力抓好重点物资的运输。对节日市场供应的粮食、副食、果品、蔬菜和日用工业品等要优先安排运输和装卸;电厂、机车、市场用煤的运输要给予保证。要充分利用春节放假日客流减少,停开部分客车的空隙,有计划地抢运煤炭等重点物资。
七、安排好人民群众邮寄节日包裹和托运行包的运输。运输、邮电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扩大行包和邮运能力,确保旅客托运行包和群众邮寄节日物品不积压。对邮件、报刊也要及时输送并做好投递工作。
八、适当错开客流高峰。运输部门要精密组织客流,尽可能组织均衡运输。春运期间,特别是春运高峰期,各部门、各地区尽可能不要组织召开全国性的大型会议,确需召开的要经国务院批准。为避免客流过于集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适当提前或错后大专院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旅客的旅行时间。要注意节后客流高峰的冲击,各运输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旅客返程的工作。
九、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春运工作。石油部门要组织好运输企业客运车、船(包括邮政干线车、船)的油料调剂和供应,保证春运车、船用油的基本需要。各地商业部门对春运旅客所需的粮食、副食等供应要给予保证。电力部门要确保交通用电。军队、院校要做好春节探亲人员的工作,使他们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请各新闻单位做好春节客运的宣传报导工作,以推动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春运任务。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