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统一组织城市气体燃料开发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城市气体燃料建设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附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全市气体燃料工程和城区管网建设,以及设计、施工、生产之间的关系,组织与建设有关的技术协作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二、承办市人民政府燃气顾问组日常活动的联系工作,协助燃气顾问组开展经济技术咨询工作。调查研究国内外城市气体燃料发展动态,交流经济技术情报。
三、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市气体燃料的生产、建设、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和建议。
市人民政府城市气体燃料建设办公室编制十五人至二十人,经费列入市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