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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6号
  2. [发布日期] 1986-02-0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外交部、外经贸部选派一九八六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6号


市饭店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机械工业总公司、粮食局、园林局、房管局、劳动局:

  外交部(85)部行人发字第796号通知和外经贸部(85)外经贸总字第26号通知下达我市一九八六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计划共三十一名。经市劳动局与有关局、总公司共同研究确定具体分配方案为:饭店总公司选派厨师八名、招待员四名;饮食服务总公司选派厨师四名,理发员六名;机械工业总公司选派司机三名、电工二名;粮食局选派司机二名;园林局选派花工一名;房管局选派水暖工一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以上方案。现将分配方案表和外交部、外经贸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两部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挑选出国服务人员,保证按计划完成任务。

  具体选派事宜,由外交部、外经贸部派人直接与各主管部门联系。出国服务人员的政审仍按过去规定,由主管局、总公司负责,分别将选派人员的情况报市外办、财办、经委、市政委审批。

  有关这次选派出国服务人员的具体问题,请你们与市劳动局联系。

  附:分配方案表、外交部和外经贸部通知


关于一九八六年出国服务人员选派计划的通知

(85)部行人发字第796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基本完成。为做好一九八六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请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国务院(71)国发3号文件精神,继续选派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的服务人员出国工作。现送去一九八六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计划一份,请大力协助完成。

  为确保出国人员的质量,在选派工作中,既要重视政治条件,又要注重技术水平和身体健康。现就政治、技术、健康等方面,提出如下要求: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本人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3)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4)学习努力,工作积极负责,生活艰苦朴素,能团结同志。

  二、技术条件根据国外工作需要,请尽量从各省、市机关、外事接待部门和大、中城市,或曾出国工作过的人员中择优选派。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大多数县级以下单位的厨师、司机、招待员,由于技术水平所限,一般难以胜任使馆工作,不宜选派。属于已经提干或脱产时间长、业务生疏的以工代干的人员亦不宜选派。

  各工种的具体要求:

  厨师:能独立操办对外宴请、各种招待会,会做一些具有各地特色的名菜,有十年以上实践经验者。

  司机:具有在大、中城市开大、小轿车十年以上的驾驶经验,会二、三级技术保养和具有一定的修车技术,年龄在四十岁以下。

  招待员:熟悉对外宴请的摆台、招待业务,懂礼貌,年龄在三十岁以下。如懂点外语,会理发和开车者更好。

  理发员:会做男女发式和冷烫,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

  电工:有一般电工基础知识,会维修发电机、照明设备、冰箱等电器设备,会修空调设备更好,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

  花工:会栽培花卉,管理草坪,管理或制作盆景,管理修剪观赏树木等,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

  水暖工:能使用和维修锅炉、暖气设备、卫生设备和各种管道设施等,如会电工技术则更好,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司机:身高不低于一点六五米;理发员、招待员不低于一点六八米。

  本人病史上有精神分裂症、癫痫病、传染病、严重的皮肤病、肌肉萎缩等均不宜派出。出国人员一律需经县级以上医院作近期全面体格检查、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三T和澳抗H·A·A·等),并需有主治大夫签署诊断意见。

  请各省、市、自治区按此通知于一九八六年四月底以前,将选派对象物色好,政审完毕,填好初次或再次出国勤工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档案集中到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然后请主管部门与我部行政司人事处联系,以确定直接寄送北京审查或由我部派人到当地审查。

  对以上选派计划名额和有关事项,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径与我部行政司人事处联系

  附件:如文。

  外交部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日    


关于选派一九八六年度出国服务人的通知

(85)外经贸总字第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度出国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在你市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完成。借此,谨致衷心的感谢。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部驻外机构服务人员轮换计划,一九八六年拟从你市借调厨师四名、汽车司机一名。请按中办发(82)26号文件进行选审。

  为确保出国人员质量,在选派工作中,望把好质量关,严格政治思想、技术水平和身体状况的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属中办发(82)26号文件规定的“三种人”以及其他有严重错误不得出国的人,绝对不能选派。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和团结同志。

  二、技术条件

  根据国外工作需要,请尽量从大、中城市对外活动较多的接待部门中选派。已提干或长期脱离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宜选派。

  1、厨师:能独立操办有我国地方、民族特色的宴会,实践经验在八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五十岁。

  2、司机:具有在大、中城市开大、小轿车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有一定车辆维修技术的现职司机,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岁。

  三、身体条件:

  出国人员一律需经县以上医院作近期全面体检,肝功能等主要项目需有主治大夫签署的诊断意见。

  接通知后,请按条件需求,于一九八六年三月底前将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一起寄我部总务司人事处。

  对外经济贸易部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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