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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40号
  2. [发布日期] 1986-04-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1986〕4号《参阅文件》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1986〕4号《参阅文件》转发你们,请领导同志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负责人一阅。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市引进外资成交项目已有三百多个,合同金额达十五亿美元,其中外资九亿美元。这些项目合同一确立,主办单位和负责人实际上就承担了债务,而且是外债。但我们许多同志还没有像袁庚同志那样来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习惯于吃大锅饭,以为外国人愿意送钱来,先花了再说,还不了债,有国家、上级兜着,没有在用好外资、早出效益上下功夫。有的同志缺乏合营的知识,也不注意研究国家有关条法,按老一套方式工作,甚至因为沾上“洋务”而摆排场,讲阔气,争出国。有的单位选定项目负责人,把不能胜任的同志安排去管外资项目。也有的是领导干部兼职代管,出了问题才去过问。这些情况说明,我们有些同志对于借债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及如何经营和还债等问题,缺乏应有的认识。望各级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象袁庚同志那样重视资金的使用,刻苦学习经营管理和有关法律知识,抓好企业管理,推进我市利用外资工作的发展。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    


参阅文件

〔1986〕4号             国务院办公厅

  按:袁庚同志向我们提出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那就是借债与还债的关系问题。袁庚同志的借债条件,是先考虑还债,因而也就比较好地解决了用债问题。而有的同志借债不怕大,也敢于拍板,而还债却无人问津,这可能是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一个重要因素。袁庚同志把借债视同千斤担去对待,不轻意借债、借大债,却用大力气去研究用债、发挥效果。这种精神给人以启发。现将袁庚讲话摘要刊载,供参阅。


重债在身 如负千斤

——袁庚谈蛇口工业区怎样使用资金


  我们这几年是重债在身,如负千斤的几年。中央给我们一次可动用五百万美元的权力,但同时也加给了我们沉重的责任。我们开发和建设蛇口的钱不是国家计委无偿拨的。我们来自国家的唯一财源是招商局(到一九八三年为止)的一点九二亿港元。六年来我们在蛇口实际投资折人民币累计共达三点一亿元。那就是说,大部分投资除回收的钱之外是从银行借来的,主要是从香港银行借来的。有的同志很羡慕我们一次可动用五百万美元的权利。但说心里话,我们在用这个权的时候,并没有“一掷千斤,面不改色”的气派,而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有些大一点的项目,对其可行性、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的研究,常常使我们彻夜难眠,有时甚至会半夜惊醒,一身冷汗,这不是夸张,而是确有其事。

  过去我在香港招商局工作期间,第一个印象就是在香港当一个企业家是不容易的。虽然那里没有军事、外交战线那种枪林弹雨,出生入死的危险,但是也同样存在风云变幻,杀机四伏。拿资金来讲,香港作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许多银行都愿意向我们提供贷款,借这种钱不需要你走后门,找关系,批条子,但这种钱可不是好用的。在那里,借债还钱如同杀人偿命,是铁的定律。你亏了还不了帐,不但会信用扫地,倾家荡产,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风险,习惯于吃大锅饭的同志是体会不到的。

  去年以来,我们蛇口工业区成立了十几个做生意的小公司,一批青年人当上了公司经理,有的人真是踌躇满志,威风八面。他们走南闯北,所到之处是进茶楼,入酒店,谈生意,做买卖,提起笔来一签字就是几十万,几百万。他们真的以为搞贸易就那么容易,合同一签,财源就会滚滚而来。什么商业风险,什么经济责任,什么法律责任仿佛全不在话下。结果短短几个月就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最近在整党中清查了一下,什么积压的,亏损的,骗人的,受骗的,行贿的,受贿的,搞假合同的,撕毁合同的,都来了,令人惊心动魄。

  我最近常常引用香港谢利源、妙丽、佳宁、海托等破产的例子告诫我们的干部。香港谢利源金铺有八十年历史,妙丽集团曾到深圳来投资。这些企业在香港都曾风云际会,但一旦经营不善,它们的老板有的吃了一百五十片安眠药自杀,用生命去填补失误,有的带着眷属秘密亡命,不知所终。这些都是我到香港后耳闻目睹的。

  去年我国曾一度出现信贷膨胀,消费基金增长过快,基建规模过大和国家外汇储备减少等问题,即现在通称宏观失控的现象。原因何在?不少地方和企业(包括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皮包公司),利用我们放权的机会,为了一地、一企业的利益以及个人私利,争先恐后地争投资、争贷款、争外汇,拼命增加固定资产,扩大基建规模,不计后果地提高福利。我想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我们的青年经理一样,在大把大把地扔钱的时候,压根儿不可能想到像香港老板那样一旦破产,就会妻离子散,甚至以自己生命填补的那种后果。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法制不健全,有的是无法可依,有的是执法不严,有了权,却没有相应地加大应负的责任。给企业放了权,但还没有触动传统体制的根基——“大锅饭”。企业的管理者可以大胆支配资金、财产,但却不必承担任何个人责任。失败了,亏损了,企业搞垮了,他们却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经济惩罚。

  资金的来源方式可以决定企业行为。既然蛇口工业区的开发资金不是无偿的国家拨款,而是连本带利,分文不少,要如期归还的贷款,这就使得我们在用钱时倍加小心,不敢轻易扩大基建规模,十分重视经济效益,同时也迫使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采取了一系列的决策,来为生产、经济发展开路。

  招商局在一九七九年初提出开发蛇口工业区的计划时,有关领导同志当时曾考虑要把三十多平方公里的整个南头半岛划给我们,但我们只向广东省要了一平方公里,搞了六年,现在才拓大开发了四点五平方公里。有些新来的同志埋怨我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要几十平方公里?说实在话,这不是我们想要不想要的问题,而是一个敢要不敢要的问题。

  我们在一片荒滩上,开发一平方公里总投资将近一亿元。即使按一平方公里约投资一亿元计算,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搞上几十平方公里,这笔几十亿的债留给谁来还呢?到一九八五年底,蛇口工业区净收回一点一亿元,加上海关的收入约一亿多元,总回收已达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上,得来一个新型港口工业小城市。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我们当时铺开一个大摊子,把三亿多元撤到几十平方公里土地上,那么肯定是不会收到这么好的经济效益。

  靠一个企业的力量开发一个地区,在动用资金时要倍加小心谨慎,有些事情就不可能一次办成,办好。我们是以企业方式开发和经营工业区的,投资一片,建成一片,回收一片,再投资一片。只能大致上有个远景规划和总体设想。表面上看来,气派不大,但是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投资太多,周期太长,规模过大的风险。

  蛇口工业区一开始搞工程的钱是从香港银行里借来的,每分钟都要计算利息,如果我们采用内地那种行政系统指定施工队,由它们去磨洋工,拖工期的话,这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就迫使我们采用招标办法来改革工程施工。

  又如工业区的管理机构,市里给了我们人员编制,要进入随时都可以,但是我们算了一笔帐,每进一个人,工业区就要多投入二万多元的资金,按香港的标准,这笔钱的利息每月高达二百多元,加上给他的工资、福利费,一个人一个月就是五百多元,而蛇口职工全部福利是由一个企业来承受的。这就迫使我们严格控制管理机构的规模和工业区人口的增长。再如我们的住宅是用贷款盖的,一套房子八十平方米,不算小区开发建设费就要二万元,这笔钱月利也要二百多元,如果我们也实行内地那种低房租政策,还本付息也不够。为此我们现在住房的房租已提高到每平方米八角至一元二角,以后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工资的提高,还要逐步提高房租,最终达到房租够还本付息的程度,真正做到住房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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