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6]122号
朝阳区、大兴县、通县人民政府,市计委、经委、经贸委、建委,市政管委、农办,市财政局、规划局、物资局、房管局、公安局、市建材供应总公司、交通运输总公司,市人民银行,市建设银行:
现将交通部《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修正初步设计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同心协力,通力合作,做好各项工作。
一九八六年十月四日
交通部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修正初步设计的批复
(86)交公路字673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交通部京塘高速公路测设指挥组:
根据国家计委计交〔1986〕1283号《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设计任务书的批复》要求,我部于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二日召开了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的京津塘高速公路修正初步设计审查会。现对京津塘高速公路修正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主线工程起点为北京四环路十八里店,终点为塘沽区河北路,全长一百四十二点六九公里。
其中:十八里店至塘沽区宁车沽站一百四十点四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技术标准是:计算行车速度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路基宽度二十六米,中央分隔带宽度三米,行车道宽二乘七点五米,设硬路肩,桥涵设计荷载标准:汽车一超二十级,挂车-一百二十,桥面净宽二乘净一十一米,设置相应的交通工程设施。宁车沽路至河北路二点二九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设计技术标准是:计算行车速度每小时一百公里,路基宽度二十六米,中央分隔带宽度三米,每侧设置三个车道,平交路口采用信号灯控制,桥涵设计车辆荷载标准:汽车一超二十级,挂车-一百二十。
北京市十八里店分别至机场路十四点七公里、至京开路十二点五公里和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至港区跃进路七点六公里,为高速公路联接线。鉴于两端连接线属城市道路,初步设计分别请北京市、天津市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送我部核备。
二、同意宜兴埠至徐庄子路段变更设计,采用现设计方案。即建桥跨越铁路及新开河,中间用路堤连接,徐庄子立交移到主线北侧,适当加长主线桥梁长度。
三、根据国务院国阅〔1986〕49号会议纪要,确定“这条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由两市一省三家包干”的原则,建设单位分别由工程所在路段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成立分公司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联合公司承担。施工单位通过国际招标选定。
四、建设工期,主线工程实行国际招标承包建设。北京至天津西段自正式开工之日起两年建成,天津以东段三年建成。两端连接线与主线工程同步完成。
五、为了完善设计和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数据,开工前应尽快进行软土地基和路面试验工程。试验地段设在京津塘高速公路主线上。试验工程中所发生的工程费(含因试验影响定额需增加的费用)、征地、拆迁以及埋设在工程内的观测仪器等所发生的费用,在主线工程总概算内列支。我部所属参加单位为进行该项工作所必需添置的仪器、设备费用,由我部核拨。
六、京津塘高速公路主线工程核定总概算为九亿三千九百九十九点七七万元(其中拆迁征地费用一亿二千七百四十五点七七万元)。资金来源,按计交〔1986〕1283号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办理。
核定主要材料数量:钢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七吨,水泥三十万二千二百三十六吨,木材四万五千七百一十七立方米,沥青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七吨(其中进口沥青二万零三百六十二吨)。
京津塘高速公路连接着北京、天津和塘沽港,是目前我国建设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各有关单位务必同心协力,通力合作,编好招标文件,做好工程招标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一九八七年七月开工。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用好投资,加强科学试验,不断总结积累各项建设的经验,按期出色地完成任务。
交通部
一九八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京津塘高速公路修正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根据交通部(84)交公路字415号《关于下达京津塘汽车专用公路测设任务的通知》(后以(84)交公路字1169号文更改工程名称为“京塘高速公路”)的精神,设计单位于一九八四年初进入现场,九月底完成了初步设计。经过审查后,交通部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以(84)交公路字2424号《关于报送京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报告》上报了国家计委。一九八五年交通部京塘高速公路测设指挥组按照审核意见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年底完成了北京一塘沽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一九八六年初澳大利亚咨询公司派人来我国对修正设计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国家计委对设计任务书批复之后,最后完成了设计修改工作。经我部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审查,认为其主要技术指标、路线走向、设计方案是经济可行的。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路线
1。京津塘高速公路主线起点北京市四环路十八里店,终点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设计全长一百四十二点六九公里(含北京市设计的起点处五百米)。其中:塘沽区宁车沽路至河北路二点二九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为考虑路线连接,同意路基宽度按二十六米建设;中央分隔带宽度与高速公路同宽;由于距离短,平交口多,为使车流畅通,每侧划分三个行车道,平交路口采用信号灯控制。
2。为解决北京市东南郊高速公路路堤建成后的积水排放问题,同意在东南环铁路至穿心河长约四公里段,利用高速公路一侧的边沟适当加宽来解决。设计中应尽量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如工程量不大,增加投资不多,在总概算内能控制,列入主线路基工程同时考虑,如增加投资过多,则列入北京市线外配套工程中考虑。请北京市尽快提出设计,以便安排编写招标文件。
3。北京市提出,高速公路下穿北京市东南环铁路净宽应满足远景规划六车道的要求。经研究,可采用划线办法解决,即现设计净宽不变,待需要六车道时,在通道范围内按每侧三个车道划线,满足六车道的要求。
4。同意宜兴埠至徐庄子路段变更设计采用现设计方案。即跨铁路及新开河桥长一千七百七十米(采用五十九孔三十米跨径的简支温度连续梁);中间路堤长一千五百零一米;徐庄子立交主线桥长一千米(采用十一五乘二十米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主线以北段设一层半环型平面交叉一处;匝道长二千米;收费站二处。
二、道路交叉
1。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取消天津市机场东和河北路的互通式立交。机场东互通式立交取消后,同意在赤海路上设分离式立交,但跨线桥的净宽宜留有余地,以适应今后交通量发展需建互通式立交的需要。河北路是塘沽区规划的市区中心,综合考虑了城市规划、技术可行及经济合理等因素,现改为平面交叉。但应尽量提高平面交叉的通过能力,应对采用十字交叉、灯光控制交通与环形交叉方案进行通过能力及经济比较,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择优选用。
2。被交叉公路和上跨立交桥的标准,宜按现有公路等级,并满足经过省、市政府批准的一九九○年前可实现的发展规划要求。
3。同意宜兴埠互通式立交由原喇叭形改为半苜蓿叶型,匝道分别接津围路和昆仑路。
三、路基
1。同意修改后的排水设计。即中央分隔带集水井的间距当纵坡小于百分之零点三时为二百米一道;纵坡大于百分之零点三地段,每二百至三百米一道在凹形竖曲线最低处和中央分隔带开口部端点积水停留处必须设置集水井。为便于施工,同意全线统一改成方形混凝土集水井。
2。为了减少占地和借土,降低工程造价,经过努力使路基平均填土高度由二点七○米降低到二点五一米。但在平纵面线型组合及个别路基低洼地段降低了标准,宜在完善设计编制招标文件时,对节省造价不多又可以调整的段落进行调整,以改善路基水稳条件,提高线型标准和行车舒适程度。
3。在完善设计过程中,对路基设计的工程量及有关数据应进一步检查、核对,及时纠正存在的错误,以保证招标文件的准确性。
4。尽快开始软土地基试验工程。由于对设计选用的固结理论和设计参数缺乏经验,很可能与实际有一定的差异,需要通过试验来验证选用的参数,取得实际数据定下软基设计,以期招标文件列举的工程数量不至于发生过多的增加,使概算失去控制。
四、路面
1。考虑天津东段属软土地区,路基达到稳定前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经研究确定对软土地区的路面进行分期修建,路基、路面底基层与基层一次完成,沥青面层分两次铺筑,即第一次先铺筑沥青底面层、中面层十五厘米(其中:沥青碎石底面层十厘米,中面层沥青混凝土五厘米)。待路基沉降基本完成,交通量亦有一定增加时,再经计算铺筑最后一层。这部分工程所需的资金在总概算中预留。
2。为了减少路面的反射裂缝,暂定在路面结构上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将水泥稳定骨料基层的水泥剂量适当减少;二是将沥青碎石底面层加厚五厘米,相应减少路面基层五厘米。待路基完成后,经过强度实测及结合试验路面的观测结果,再最后对沥青面层的厚度进行调整。
3。硬路肩的结构,考虑到施工方便、利于路面排水以及远近结合,同意硬路肩较路面减少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形成台阶的设计。
4。北京市下穿东南环铁路的路面结构,为考虑提高路面平整度,并为今后修建刚性路面提供经验,同意采用二十五厘米厚连续钢筋混凝土路面,长度为九百五十米。
5。为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与施工提供必要的数据,并为大面积路面施工提供经验,应尽快开始路面试验工程(含软土地基路段的路面试验)。
五、桥涵
1。设计中较多桥梁采用了简支及桥面连续结构方案,考虑到在使用年限内养护维修工作不便,在完善设计时,对桥面连续结构及采用的通用图纸再进一步研究,以达到更趋完善。
2。为使桥路交接处土基变形用渐变过渡,减少行车颠簸,桥头和明涵两端设置了搭板。在完善设计时,宜对搭板的长度及设置方案,再慎重研究,以充分发挥作用。
3。在完善设计时,应对设计图纸中的数据、工程量再次进行核查,及时纠正差误,以保证招标文件的准确性。
六、交通工程及安全服务设施
1。交通工程安全服务设施的有关项目,已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了较大的核减。但因初步设计对一些引进设备估价偏低,致使工程数量核减,而造价没有更多的降低。在完善设计时,应按固本简末的原则再行适当调整,以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
2。属于国外采购的通信、监控设备,由于目前更新换代较快,要编好招标文件,适时发标并购进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设备。
七、概算
1。京津塘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部分使用世行贷款,并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建设。对于招标承包工程不应发生的费用,如设备购置费等,应在修正概算中剔除。
2。路线起点0十000~0十500段,为考虑四环路立交的布置及与高速公路衔接,交由北京市设计,编制概算时未计入该五百米的造价。经研究,决定按北京市段主线工程平均造价,专项列入北京市段内,并汇总进入主线工程总概算,作为该段工程建设费用。
3。同意在概算中列入保险费。该项费用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按工程费用的千分之四计列。
4。同意列入电贴费,计费标准按每公里三万元计列。
5。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中关于建设资金的负担原则,由省、市负责的拆迁征地费用,在主线工程概算中专项列出,不计预备费。
6。京津塘高速公路将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建设,为满足招标工作的需要,对概算不予逐段逐项批复。主线工程核定总概算为九亿三千九百九十九点七二万元(其中拆迁征地费用一亿二千七百四十五点七七万元)。核定主要材料数量:木材四万五千七百一十七立方米,钢材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七吨,水泥三十万二千二百三十六吨,石油沥青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七吨(其中进口沥青二万零三百六十二吨)。
附表:一、主线工程修正概算费用表
二、主线工程主要材料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