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6]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各有关局、总公司:
现将黄超副市长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市政府召开的蔬菜产销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超副市长在一九八六年蔬菜产销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从四月一日起,进入一九八六年蔬菜生产计划年度。在新的年度开始的时候,市政府召开这次动员大会,主要是动员各方面力量执行好一九八六年的蔬菜定购合同,搞好蔬菜改革和产销工作,同时,交流工作经验。下边我讲三个问题。
一、一九八五年的改革形势
北京市从去年五月十日开始,进行蔬菜购销体制改革,放活蔬菜购销价格,改统购包销为合同定购,实行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经营。这一改革尽管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带来了生产发展、供应改善、市场活跃的好形势。改革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打破了统购包销、独家经营的封闭状态,搞活了流通领域。现在,除一千二百个国营蔬菜商店以外,还有集贸市场八十八个,个体售菜摊群三百一十五处,生产单位办的批发交易市场八处,蔬菜集散点五十九个。产销直挂,直线流通发展很快,小商贩购销活跃。初步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多渠道、多形式互相竞争、互为补充的局面,大大方便了群众。
2、农民的自主权大了,收入增加了,种菜的积极性高了,片面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和品种的状况改变了。农民注意市场需求,适应市场需要,增加蔬菜品种,提高蔬菜质量,排开上市。
3、价格开始活了,结束了过去按“月份牌”管理价格的历史,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对国营菜店实行主要品种零售限价,拉开了季节差价、品种比价、质量差价、地区差价和早晚差价,价格开始反映价值和供求关系。
4、推动了国营商业的改革,把生意做活了。全市国营零售菜店全部实行了经济承包,扩大了经营自主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经营方式比过去灵活,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批发改革正在进行,四十六个收购菜站有二十四个改成了批发交易市场,批发与零售的关系,正在由分货向选货的方向转变,扩大了批发市场的交易业务,初步发挥了调节供求,平抑物价的作用。
5、蔬菜质量提高,浪费减少。上市蔬菜由过去的“老、大、蔫”,变为现在的“早、嫩、鲜”,可食率明显提高,城市垃圾减少。
总之,十个多月来,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下,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补充,蔬菜改革工作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供应情况明显改善。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上市的蔬菜总量约二十四亿斤,按实际吃菜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天一斤菜。蔬菜供应朝着数量充足,质量鲜嫩,供应均衡,品种多样,价格合理,购买方便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充分证明,蔬菜改革大胆迈出的这一步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由于缺乏经验,在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改革开始迈的步子大了一些,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对放开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市里没有及时协调,对国营商业继续给予财政补贴和对生产者继续给予经济优惠的具体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在短时间内商业部门不敢大胆经营,平抑物价;生产者的积极性也受到了影响。
一年来,为了搞好蔬菜改革,保证首都的蔬菜供应,蔬菜战线及各有关部门的广大干部、菜农、职工克服了许多困难,付出了辛勤劳动。我代表市政府、市蔬菜领导小组向同志们表示感谢,并请到会的同志向各级干部和广大菜农、职工转达我们的谢意。
二、一九八六年的任务
市委、市政府对蔬菜改革十分重视。去年八月,陈希同同志主持召开了蔬菜产销工作会议,分析了蔬菜改革以后的产销形势,明确提出了一九八六年继续改革的方针、政策。这次会议纪要(即京政发〔1985〕137号文件)确定的蔬菜继续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是符合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要“巩固、消化、补充、改善”方针的,是符合今年二月份国务院召开的十五城市蔬菜工作会议精神的,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必须提高对北京市蔬菜产销特点的认识,不断完善改革。
经验证明,北京市蔬菜产销的特点:
一是蔬菜是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主要副食品,人人离不开,天天都要吃。北京是个六百万城市人口的大城市,蔬菜是涉及面最广、最敏感的商品,群众中无论是收入高的,收入低的,都十分关心蔬菜供应问题。
二是从吃菜需要看,北京的市民不仅消费水平不同,而且来自全国各地,吃菜习惯不同,大批国内外游客,对菜的要求千差万别。只有数量不行,还要求品种、质量。而蔬菜生产却受季节性影响和北方气候特点的制约,存在着不稳定性,必须随时搞好产需衔接。除了市场调节以外,还要有必要的行政干预,做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三是北京是首都,举世瞩目。国际上都在观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他们首先注意北京,特别注意像蔬菜、副食品这些敏感的商品。成败得失,影响重大,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声誉。
以上说明,蔬菜产销工作,不仅是生活问题、经济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它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力争把蔬菜改革工作做得更好些。
今年,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改革:
一是完善合同定购制,抓好产销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二是建立健全商业零售网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三是抓好蔬菜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现在商业、农业已办的批发交易市场共三十多处,为蔬菜的多渠道流通发挥了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把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得更好。
四是研究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密切产销关系,减少环节,适应蔬菜工作的特点。
总之,蔬菜改革的补充、完善仍然需要大家出主意,想办法,以保证首都市场蔬菜的供应和菜价的基本稳定,最终实现“数量充足、质量鲜嫩、供应均衡、品种多样、价格合理、购买方便”的奋斗目标。
2、生产布局必须坚持立足本市,实行近郊为主,远郊为辅,外地补充调剂的方针。
满足首都市场对蔬菜的多种需要,打破地区封闭,扬长避短,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货源,有进有出,形成开放式的市场,是改革的必然趋势。但是目前地区分割没有完全打破,流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交通运输和商业设施条件也不适应,加上蔬菜鲜嫩易腐,不易储藏和长途运输,因此,北京的蔬菜生产和供应还必须立足本市,在郊区特别是近郊区,必须有一定的菜田面积。要稳定提高近郊,积极发展远郊,充分利用外埠优势,采取以近郊为主,远郊为辅,外地调剂,保证供应的方针。贯彻执行这个方针,不仅需要产销方面共同努力,还需要各方面紧密配合。城市规划部门要按此方针保持近郊菜田的面积,要把保证菜田面积纳入首都建设总体规划。
为了落实这个方针,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区和南郊农场的农业生产要以种菜为主,稳定菜田面积,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菜田;要抓紧现代化建设,积极发展保护地生产。大兴、通县、顺义、昌平、平谷县的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要有计划地建立常年调市菜基地。
燕山区、门头沟区和远郊各县对当地需要的蔬菜,也要本着上述精神,安排好足够的蔬菜生产基地。
3、加强对蔬菜产销的计划管理。
今年,对蔬菜生产要管住基本菜田、上市数量和交售任务;对蔬菜供应,主要抓好国营商业的经营量。
一九八六年安排近郊菜田面积十七万亩,全年上市商品菜计划任务十五亿斤,其中向国营商业系统交售任务九亿斤,并据此签订合同。这几项任务,只能超额完成,不能减少。近郊菜田必须种菜,对撂荒的菜田征收荒芜费。远郊的大兴、通县、顺义、平谷、昌平等五个县已落实常年调市菜田二万三千亩,以后还要逐步扩大,按县平均每亩年上市商品菜不能少于八千斤,其中与城区国营商业系统签订合同交售的不少于百分之六十。近郊和远郊合同以外的蔬菜都可以多渠道上市。
城、近郊八个区的全年各种渠道的社会上市总量要求不少于去年的水平(二十四亿斤,按六百五十万吃菜人口计算,人均每天一斤)。其中,国营商业经营全年平均每天每人七两(即百分之七十),共十六亿五千万斤,货源按不少于十七亿五千万斤安排。
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乡、村(队)各级领导都要抓好各项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从对近郊的抽查情况看,大家比较重视九亿斤的分月合同交售任务,但对十五亿斤上市计划和分月计划却不够重视。近郊各产菜单位一定要把十七万亩菜田、十五亿斤分月上市计划连同合同交售任务一起落实好,并对种植品种加强指导,保证全年各项指标的全面完成。
4、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在价格改革过程中,既要调动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市里的具体措施是:
在生产方面,对近郊菜队实行菜粮、菜煤挂钩;近郊四个区的合同交售任务与生产补贴挂钩;合同内的主要品种收购价在一九八四年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三十至四十,远郊常年基地合同内调市菜自送进城的按近郊价格;其余蔬菜的价格仍然放活;本市基地计划生产的合同外蔬菜滞销时,给予保护价收购;乡镇企业利润要继续支持蔬菜生产。
在消费方面,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营商业零售价,全年水平必须控制在一九八五年价格放开后的提价幅度以下,对各月主要品种实行零售限价,必要时对农贸市场也实行限价。
在经营方面,仍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以上政策和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只要这样做了,就可以稳定住首都蔬菜市场的大局。5、国营商业要坚持改革,实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更好地发挥对市场的领导作用。
市、区商业领导管理部门以及区菜蔬公司下设的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对整个蔬菜市场的领导作用。国营商业既要重视完成本身所分担的供应任务,还要发挥对市场的领导作用,关心其它渠道的上市和价格状况,搞好预测,掌握并提供信息,加强指导,主动采取措施,真正完成调节市场、平抑菜价的任务。在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原则下,使大家发挥各自的作用,各得其所,共同搞好市场供应。
对批发零售单位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实行目标管理,把各月的日供应数量,应该保持的供应品种数,执行价格,供应政策,费用水平,综合毛利率,服务质量等指标,及这些指标的实现结果与留利、奖金等经济利益挂钩。对批发等其它商业单位也要在“五一”节以前,建立这样的目标管理。
国营商业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在以菜为主的前提下,在副食品的范围内,围绕菜篮子开展多种经营。在蔬菜品种上,不论利大利小,都必须经营。在既有限价又有议价的情况下,必须防止小商贩套购谋利。
要积极开展平等互利的各种形式的横向联合。
三、认真执行一九八六年的产销合同
一九八六年的蔬菜产销合同协商签订工作抓得比较紧,近郊区签订了十二亿多斤的合同,远郊常年调市菜田签订了一亿三千多万斤的合同。签订的合同一定要认真执行。
1、要真正树立合同就是“法”的观念。合同一经协商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蔬菜购销体制的改革,使得合同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农商都要对所属人员,特别是对各级干部进行一次“合同”就是“法”的教育,提高大家执行合同的自觉性。
2、要把合同中确定的各项任务连同各项蔬菜产销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并要有兑现的具体措施,使执行合同有可靠的基础。
3、关于价格问题。这是合同能否认真执行的核心问题。主要品种的收购价格,按市物价局的规定订入合同。市里决定全年各月主要品种(共二十四个品种)的合同收购价以一九八四年的收购价为基础,平均提价幅度掌握在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以内。按分月分品种计算,对执行合同好的生产单位,其实际收购价没有达到市物价局所列水平的,由合同购方给予补足。商业部门负责实现价格水平,生产单位要认真执行分旬上市计划。合同中没有规定收购价格的,必须补上。订入合同的议价品种,收购价格也必须由双方协商订入合同。
市里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对近郊四个区采取特殊补贴政策。这项补贴,对生产者是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商业与交菜作价没有直接关系。近郊四个区要管好、用好补贴,补贴的主要部分应直接给生产者。商业部门不能因为有补贴而压低收购价格。
按指导性计划生产的合同外的蔬菜,包括订了合同的品种,超出合同订购数量的部分,允许自销。如供过于求发生滞销时,由菜蔬公司按最低保护价收购。最低保护价是一九八四年同期同品种中准收购价。中准收购价的具体数额,由市物价局确定。
在具体作价问题上,产销双方都要做好工作,坚持双方两员按质作价。双方争议不下时,一方面继续上市蔬菜,一方面,请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给予仲裁。
4、搞好服务,促进合同的执行。农业方面要在完善合作上狠下工夫,特别在包产到户的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一定要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茬口安排,搞好种子、菜苗准备,生产资料供应,天气、病虫害预报,栽培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生产服务体系。灌溉设施、农机、运输等应该统一管理的项目,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办法,统一管起来。社队已经建立的批发交易市场和集散点要巩固完善,不断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商业部门要适应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形式的变化,实行下乡设点收购。去年已经建立的收购点,今年要巩固下来。各区的菜蔬公司今年至少要抓好一个点,摸索经验。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销双方要加强协作,讲信誉、讲风格,及时沟通生产和市场信息,以便互相配合,搞好交售的组织工作和生产单位的自销工作。
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蔬菜产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经常分析形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做到供求基本适应,供略大于求,保证蔬菜改革和各项产销计划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