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6〕44号
  2. [发布日期] 1986-04-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北京市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6]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圆明园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加速遗址公园的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北京市圆明园遗址公园建设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委 员:陈昊苏(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史定潮(海淀区区长)

  副 主 任 委 员:汪之力(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院长、圆明园学会副会长)张还吾(原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圆明园学会副会长)

  陈向远(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彭思奇(市文物局副局长)

  李 准(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冯佩之(原中国医科院协和

  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圆明园学会基金会副会长)

  罗哲文(全国政协文化组副组长)

  徐苹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副所长)

  赵一恒(市园林局局长)

  赵知敬(海淀区副区长)

  赵师愈(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总建筑师)

  张春祥(市政府文教办公室文化处处长)

  杜 辉(原海淀区副区长、圆明园学会副

  秘书长)

  刘锡雄(海淀区文化文物局局长)

  赵 才(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主任)

  顾     问:白介夫(市政府顾问)

  陆 禹(市顾问委员会常委)

  戴念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顾问)

  魏传统(全国政协常委,文化组副组长)

  侯仁之(市文物古迹保护委员会主任,

  北京大学教授)

  吴良镛(市文物古迹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清华大学教授)

  张开济(市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

  汪菊渊(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遗址公园的筹建工作,贯彻市政府的决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募集建园资金,对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建议报请市政府审批。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淀区,由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文物局和圆明园管理处指定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