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5]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为了加强对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和交通民警队伍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改为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为二级局建制,仍归市公安局领导。市交通管理局所属内部机构,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改为市交通管理局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5]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为了加强对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和交通民警队伍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改为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为二级局建制,仍归市公安局领导。市交通管理局所属内部机构,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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