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1]50号
国务院办公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行一次保密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市政府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机密文件。
我们把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年国务院发的机密文件,列了目录清单,由各区、县和市政府各委、办、局逐件清查核对。我们收到的国务院机密文件一九七九年十件,一九八○年十六件,共二十六件,一千三百一十六份,发给一百零一个单位。截止五月底,已报清查核对结果的有八十五个单位,应清查核对的文件一千零六十份,没有发现丢失现象。其余十六个单位正在清查。
二、检查保密制度贯彻情况。
四月二十七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机要秘书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领导同志的秘书和各委、办及市公安、外贸、粮食、财政、建筑工程等局的办公室主任或机要秘书。在会上,学习了中办发〔1981〕6号、10号两个文件,座谈了过去一段时间机要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大家认为,政府机关中的机要部门和做机要工作的同志,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多年来,对机要保密工作宣传不够,机要秘书调动频繁,目前,担任机要秘书的,不少是新同志,不熟悉机要工作,对机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承办机密文电手续不健全,有的通过交换站、收发室递送,有的递送电报不加密封。少数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的密码电报至今没有找到。经检查,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五月底,市政府收到的密码电报中有十一份没有找到,其中,送市进出口委的就有五份,现正在继续清查。
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未经请示,联名转发了今年二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密码电报,共印四百份,幸发现早,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除有三份未收回外,其它都及时收了回来,未造成严重后果。为吸取教训,市委保密委员会及时通报了全市。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我们除继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外,强调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机要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
一九八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