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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2〕44号
  2. [发布日期] 1982-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官僚主义作风害了一个青年》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2]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遵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现将中国青年报《青运情况》第四二七期刊载的《官僚主义作风害了一个青年》转发给你们,望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南窖公社卫生院医务人员李天灵,虽然受个人技术水平与医疗设备简单的限制,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在给学生刘永辉的体检中,工作极不负责,错误严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由北京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进一步查明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从对刘永辉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也暴露出我市的招生工作在体检、录取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干部和医务人员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思想,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对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实事求是地及时改正,并应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与学生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当前,有的刑事犯罪案件,往往是由于对人民内部矛盾重视不够、处理不当,促使矛盾激化而造成的。对此,我们各级干部都要提高认识,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对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从而加强首都精神文明的建设。官僚主义作风害了一个青年

  ――两个检察工作者投书本报,就一个人民内部矛盾

  激化成一场冲突谈看法

  今年一月七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房山县南窖中学学生、持刀行凶犯刘永辉有期徒刑三年之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赵世如、李小军同志投书本报,详述了这一案件发生的始末,并就这一事件应记取的教训谈了看法。现将来信刊登如下。

  ――编者

  我们在这里向你们反映因一个“差”字引起的一场冲突。这一事件暴露的问题颇有代表性。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四日,北京市房山县南窖中学高一学生刘永辉,手持匕首,趁该公社卫生院医生李天灵下班回家之机,向李的左胸后侧及左胸猛刺二刀。李当即倒下,口鼻出血。随后,刘永辉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刘永辉,男,现年十六岁。据南窖中学的领导及班主任介绍,刘永辉上初中时,在思想上力求进步,加入了共青团;在学习上较刻苦,各科成绩都比较好,尤其是数学、物理,在全校比赛时得过第一名;他历任班级体育委员,工作认真;他守纪律,在校学习期间,从没发现他有过打架、斗殴、偷摸等行为。老师和同学们都说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那么,这样一个学生为什么突然走上持刀杀人的犯罪道路呢? 一九八一年五月,刘永辉初中毕业后,为了报考中专、中技等学校,到南窖公社卫生院进行体格检查。负责检查五官科的医生李天灵问刘永辉:耳朵得过病没有?刘回答说:“没有,只是在听收音机播放的歌曲时,听不清歌词,不知怎么回事?”李听完,也未做细致检查,就草率地在体检表的听力一栏内写了个“差”字。为此,刘永辉及刘的班主任都找过李天灵,说明刘的耳朵没毛病,希望再给复查一下。但李天灵推脱说:“不要紧的,写上‘差’也不影响升学。就是写错了,表也不能随便改动。”

  七月初,刘永辉经过统考,五门功课总成绩为三百五十六分。刘报考的第一志愿是第三师范学校,这个分数正好在该校录取分数线内,而且是在按分数高低排列可以参加口试的一百多名学生中的第十九名。七月十五日,刘永辉参加了口试,成绩是“优”。南窖中学的老师和同学认为他考上第三师范学校问题不大了,纷纷向他祝贺。

  然而,刘永辉没被录取。南窖中学教导处的老师在“志愿学校交换录取传票”上看到,不录取刘的原因是“体检问题听力差”。这消息使刘永辉受到了沉重打击。刘的母亲就去公社卫生院找李大夫,说明刘永辉的耳朵听力不差,请大夫给开一个证明,以便向招生办反映。李天灵既不承认在刘永辉体检表上填写“差”字不对,也不给刘永辉复查,提笔写了张“中耳炎三月余,现听力恢复正常”的诊断书,给刘母。刘母不同意这种写法,李又改为“体检听力正常”。

  八月十三日,刘母带着刘永辉,向北京矿务局招生办公室负责同志反映了因医生错误诊断而使刘永辉未被录取的经过,请求给予支持、解决。招生办公室负责同志只是表示可以“研究研究”后向市招生办公室反映一下。

  刘永辉母子见不解决问题,随即赴京向北京第三师范学校说明情况。该校教导处的付老师答复:“现在学校已经放假,校领导不在,你们先回去,有什么情况通知你们。”不久,北京第三师范学校分别复信给刘永辉和南窖中学,提出:刘永辉反映的问题是体检中的事,应直接与市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

  刘永辉母子见信后,即携带南窖中学介绍信、“体检听力正常”的诊断书以及班主任老师刘顺为刘写的鉴定材料,再次进京向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反映情况。市招生办公室的同志对刘表示同情,叫刘再去找第三师范学校、区招生办公室,由三方面共同努力,也许有希望。

  刘永辉母子再次到北京第三师范学校和北京矿务局招生办公室请求解决,但仍无结果。

  在此情况下,刘永辉母子不得不第三次进京找市教育局。该局师范教育处的同志回答:“请先回去,待我把意见向领导汇报后,再回答你。”

  市教育局师范教育处同志向招生办公室领导小组汇报后,研究的意见是:“这类问题来访的人很多……,中师录取工作已结束,计划也超了,因此,凡此类问题一律不予纠正。”并通知矿务局招生办公室:凡是因体检有问题的都不补录,哪一级出的问题哪一级负责。

  八月三十一日,当刘永辉再次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询问结果时,接待的同志对他说:“你耳朵没毛病,干吗要说有毛病,那不是找倒霉吗?现在录取名额已经满了,不好办了,回家好好复习,过年再考。”

  至此,刘永辉所抱的一线希望成了泡影。他想不通:李天灵给错写了个“差”字,就耽误了我的前途。“哪一级出的问题,哪一级负责”,我找了这么多部门,却没有找到一个“负责”的人,还有谁能为我解决问题?他陷于极端痛苦之中。他认为就是李天灵耽误了自己的前途,害了自己的一生,遂起了杀死李天灵的恶念。

  李天灵遭到刘永辉刺杀后,经送医院抢救脱险,现已基本痊愈。但刘永辉杀人,业已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年仅十六岁、一度表现不错的刘永辉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他本身的原因,他应负主要责任。然而事实说明,社会原因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认为,当这一事件处于萌芽状态时,问题本身是十分简单的,有关人员若稍有实事求是之意和较为负责的态度,即可瞬间解决。即使矛盾发展了,如果有关方面立即负起责任,摸清情况,配合学校、家长做工作,矛盾也许不再激化。但令人深思的是,从李大夫错写一个“差”字开始,到刘永辉持刀行凶的整个过程中,与事件有关的单位、人员基本上都采取了冷脸相待,推脱不管或应付差事,文来文往的官僚主义态度,促使这一人民内部矛盾迅速激化,最终发展为剧烈冲突。

  这类可以避免而未避免的事件,在其他地方也屡有发生。研究如何搞好“综合治理”,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防止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刑事犯罪的问题,已愈益迫切。我们认为,现在回头探讨一下发生这一案件的社会原因,总结一下教训,对研究这个问题是有益处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赵世如 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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