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0]17号
市政府各委、办:
一九八○年春节,按规定放假三天,二月十七日(初二)是星期日,应补假一天。为便于安排工作,经领导批准,现决定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初一至初四)四天连续放假,二月二十日(初五,星期三)起照常上班。
各厂矿企业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春节期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春节前各单位都要对保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根据中办发〔1980〕4号文件和北京市保密委员会〔1980〕1号文件的精神,教育群众提高对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保密观念,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值班。各单位都要有人值班,并要有领导同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同志要坚守岗位。
三、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79〕11号文件精神,要组织职工公安干警加强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特工作,严防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
四、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维护首都交通秩序,搞好交通运输,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吃大喝,注意饮食卫生。春节前搞一次清洁大扫除,干干净净过春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〇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