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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1〕42号
  2. [发布日期] 1981-05-0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崇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铁路沿线乱占城市园林绿地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遵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现将《崇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铁路沿线乱占城市园林绿地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崇文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规划局、北京铁路分局《关于制止乱批乱占城市园林绿地的报告》(即京政办发〔1980〕88号文件),组织力量,对该区铁路沿线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并提出了整顿意见,开始了整顿工作,这是很好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请各区、县参照办理。关于从白桥三角地至蒲黄榆的铁路两侧已被乱占的园林绿地,请市园林局、规划局、北京铁路分局即会同崇文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80〕88号文件精神,认真加以清理整顿。占用单位的主管局,要切实督促所属单位顾全大局,做好清理工作,坚决制止乱占城市园林绿地。

  一九八一年五月三日    


崇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铁路沿线乱占城市园林绿地的调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

  接到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等三个单位《关于制止乱批乱占城市园林绿地的报告》以后,我们立即向区属单位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干部先后两次对白桥三角地至蒲黄榆大桥铁路两侧三十米以内的占地情况进行了调查。

  从白桥三角地至蒲黄榆的铁路两侧共有三十九个单位,占地四十一处,共五万九千二百零二平方米,搭建仓库厂房等设施五百三十四间,修建职工宿舍七十八间。在四十一处占地中,市属单位十九处,占地二万六千五百七十七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四点八,搭建各项设施三百四十间。其中:仪表局系统有四个单位,占地四千六百二十六平方米;机械局系统有两个单位,占地四千四百五十七平方米;二轻局系统有五个单位,占地七千五百六十二平方米;纺织局、民政局、市一商局、汽车工业公司、市冶金印刷厂各有一个单位,占地九千九百三十二平方米。如北京机床电器厂,建厂后违章占地一千四百一十五平方米,把园林树木圈在厂内,并在墙外用工业炉渣把树埋了一米多深,做为堆放工业用煤的场地。北京铁路分局所属单位,在铁路沿线有五处占地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八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点二,搭建车间仓库等设施六十二间,为职工建宿舍七十四间。如白桥三角地的七千平方米的绿地,原由区绿化队植树。一九七四年铁路分局在东便门施工,经绿化队批准,在四百平方米的树当内临时堆放物料,后由铁路分局房管工程段把七千平方米绿地圈起围墙、平整坡地。除堆放白灰、物料外,修建车间办公室六十二间。我区所属单位在铁路两侧占地的有十七处,共二万零六百三十七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搭建工棚仓库一百三十二间,建职工宿舍四间。

  上述占地经我区批准的有十四处,占地一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三点五,其中市属单位七处,占地九千九百三十平方米,区属单位七处,占地九千八百九十五平方米。有关单位批准的三处,占地五千零八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八点五,其中市规划局批准的二处,铁路分局批准的一处。未经批准违章占地的二十一处,占地三万零一百三十五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点九;由于铁路改线历史遗留的有三处,占地四千二百三十四平方米,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七点一。

  从以上情况看出我区铁路两侧的占地是严重的,如不及早解决,对改变首都市容面貌是极为不利的。

  造成现在状况的原因:一是区里对市容管理不够,措施不够有力。二是有的部门未经区里同意,擅自批准占地。有的单位不顾大局,违章占用绿地,为群众私搭乱建起了带头作用,给市容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为了对乱占铁路两侧绿地的问题进行整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们的意见是:

  一、我们拟于四月中旬召开占地单位会议,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80]88号文件精神,对影响城市绿化、铁路交通安全和市容观瞻的临时设施、堆物堆料要限期拆除清理。对于固定建筑也督促各单位做出计划,逐步拆除。

  二、鉴于市属单位和铁路分局系统占用铁路两侧和园林绿地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五,除我们向市属有关局、公司提供所属单位的占地情况请予协助外,建议市政府责成市有关部门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清理工作。

  三、当前我区的居民住房紧张,私搭乱建屡有发生,为防止清理后的地方再被占用,建议市政府办公厅按明确的审批权限责成市园林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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