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3]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陈希同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规划委员会、绿化委员会和水资源委员会主任。
白介夫同志为常务副市长兼秘书长,协助市长抓全面工作,并侧重抓精神文明建设。分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外事、侨务工作,以及人事局、编制委员会的工作。
韩伯平同志为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抓全面工作,并侧重抓物质文明建设。分管计委、进出口委、农办和财政局、税务局的工作,并负责经济部门之间的综合平衡工作。
张百发同志分管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包括建委、市政办的工作,并协助市长抓规划工作。
安林同志分管政法工作,包括公安、司法、民政和政权建设,以及民族、宗教工作。
孙孚凌同志分管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经济、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协会的工作。
张彭同志分管经委和科技工作。
自即日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请示报告工作,均按上述分工办理。
一九八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