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当前,我市公共交通已进入冬季客运的高潮时期,为有效地缓和乘车拥挤,维护首都公共交通秩序,必须继续抓好工厂企业错开上下班时间的工作。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错开上下班时间的会议,规定应错时上下班的工厂企业由过去的二百五十个扩大到五百个(已列表发给各局)。会后,许多单位坚持按市政府的要求错开了上下班时间。但是,也有一些单位,特别是按规定应在早晨七点上班的单位,遇到一些实际困难,至今未作妥善安排。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错开上下班时间的规定,进一步搞好冬季客运,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会议确定的五百个应错时上下班的工厂企业,由各局按会议上通知的三个时组(七点上班,十六点下班;八点半上班,十七点半下班;九点上班,十八点下班)安排落实。对七点上班确有困难的单位,各局可按照必须避开上午八点上班的要求,酌情安排在其它时间上下班。各局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督促所属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克服困难,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