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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1〕103号
  2. [发布日期] 1981-12-1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落房办《落实私房政策情况》第六期简报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1]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落实房屋政策工作小组办公室一九八一年《落实私房政策情况》第六期关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解决私房纠纷效果良好》印发给你们,请参阅。

  当前,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总的来说,进展比较缓慢。虽然绝大多数房主能够体谅国家的困难,耐心等待,但是,也有少数房主要求过高过急,甚至采取越轨行动,干扰机关等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一方面,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私房政策;另一方面,对凡是以落实私房政策为由,强行进住机关单位办公、生产和营业等用房,或以堵门、撬锁、扔东西、拆房等手段,轰赶现住户搬家的房主,请公安、司法、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进行教育和制止他们的错误行为,教育无效的,要依法处理,以保障机关、工厂、企事业等单位的正常工作、生产和营业,保障群众的正常居住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解决私房纠纷效果良好


  北京市制本总厂在十年动乱中拆除了北京电表厂干部金慧玲家七间私人自住房。该户住房紧张,金弟与其母同住一室。金弟年已三十五岁,急需房子结婚,曾多次去制本总厂要求落实私房政策,时近两年,一直未得到解决。金慧玲带领其弟于今年三月十六日强占了制本总厂设在西珠市口厂部的两间办公室,使该厂生产指挥受到很大影响。

  为了加速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市公安局会同市落实房屋政策办公室参与了调处工作。他们在弄清金家私人自住房被挤占和目前住房困难的情况之后,一方面严厉批评了金慧玲姐弟强占制本总厂办公室的错误,一方面由制本总厂设法拿出房子安排金弟的结婚用房。

  但金慧玲在制本总厂为其弟安排住房过程中,却一再提出苛刻条件,地点远不去,房子不好不去,先后看了五、六处房子都认为不行,非要座落在东城区的不可。最后制本总厂在市房管局的帮助下,为其弟在东城区辛寺胡同找了两间房,并按照他们的意见,由制本总厂出工出料做了一些必要的修缮。

  房子修好后,金又节外生枝,胡搅蛮缠,置情理、法纪于不顾,继续赖在制本总厂办公室不走。为了严肃法纪,安定社会秩序,保障工厂生产,并惩处、教育肇事人,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于六月二十三日依法将金慧玲拘留。金被拘留后,嚣张气焰顿失,立即写信让她弟弟:(1)马上搬出办公室;(2)恢复原办公室的样子;(3)向厂长赔礼道歉。金弟也都立即照办了。

  金慧玲姐弟强占制本总厂办公室后,曾先后经过九个领导机关、单位,近二十多位同志参予调处,历时一百余天,都没有解决问题,而公安部门介入后,仅两天时间,问题就顺利解决了。这件事说明,在解决私房纠纷中,公安部门对一些目无法纪的人依法进行惩处和教育,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加强法制教育,都是十分必要的。

  市政府落实房屋政策工作小组办公室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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