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3]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二年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一九八三年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一九八二年,我市劳动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因工伤亡事故有了大幅度下降,其中因工死亡事故已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努力开创劳动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北 京 市 劳 动 局
关于一九八二年劳动保护工作总结
和一九八三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九八二年,市政府批转我局的报告,要求一九八二年全市因工万人死亡率争取达到历史上的最低水平,尘毒作业点达标率再提高百分之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区、县、局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九八二年我市因工伤亡事故大幅度下降,其中因工死亡事故八十五起,死亡九十一人,比一九八一年的一百一十二起,死亡一百一十九人分别下降百分之二十四点一和百分之二十三点五;万人死亡率为零点二八,比历史上最低的一九五七年的零点三七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四点三。在限期治理尘毒的企业中,又有百分之七的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一九八二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安全月”活动。为使全国“安全月”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全市共举办各种安全技术培训班二千七百多期,有十九万五千八百人参加学习。在普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市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安全现场会,尘毒治理验收会,重点检查了北京矿务局井下用灯泡取暖的隐患,推广了燕山石化总公司实行的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体制的经验。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防止企业继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大抓七、八、九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根据过去几年第三季度事故多的规律,进入七月份前,提出了“大抓七、八、九三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口号,变事故高峰季为安全生产期。在全市进行了“电气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冲床安全装置”、“碾砂机安全装置”、“煤矿安全”和“防暑降温”等六项专业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对个别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严重问题,责令停产整顿,从而使第三季度的因工死亡事故比一九八一年同期少死了二十九人,下降了百分之六十三。
三、制发安全技术规定,减少重复事故发生。为促进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先后制发了《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规定》(试行)、《北京市冲床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立碾砂机安全检修制度和进行安全装置检查的通知》,转发了通县《关于取暖火炉安装、验收、使用有关安全工作的几项要求》,使安全管理有标准,安全检查有依据,有效地减少了重复事故。仅据市建工局统计,由于严格按规定支搭安全网,防止了五名高处坠落工人的死亡;坚持戴安全帽,避免了十几次伤亡事故。自去年入冬以来,全市未发生煤气中毒的因工死亡事故。
四、严肃工伤事故处理,增强法制观念。一九八二年发生的八十五起因工死亡事故,已经调查、处理、结案七十一起。多数企业及主管部门领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地进行了处理,增强了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
五、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暂行条例》,对蒸汽锅炉进行了登记、建档和发放使用登记证工作。全市五千四百九十五台蒸汽锅炉,登记建档的已达百分之九十六;发给使用登记证的占百分之八十四。经过整顿,锅炉安装单位已从一百二十个减少到六十三个,提高了安装质量。对危险性大的球罐进行开罐检查,修复的占百分之五十七。全市已有三千一百名电焊工经过考试领取了合格证,促进了焊接技术的提高。
当前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有一些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抓得不得力;一些单位的伤亡事故有增加,如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二商局、二轻局、昌平县、门头沟区等十二个区、县、局的因工死亡事故比一九八一年增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仍严重,其中爆炸事故发生二十起,比一九八一年增加了一倍多,死亡人数增加百分之二十;尘毒治理进展缓慢,个别单位存在“老帐没还,又欠新帐”的现象。
为了努力开创劳动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一九八三年要继续与伤亡事故、职业毒害作斗争,要求全市万人因工死亡率保持在历史最低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再有所下降。努力消除一切可以避免的伤亡事故;加速尘毒和噪声治理,争取再有十到二十个厂矿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力争一九八三年实现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起数比一九八二年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杜绝锅炉、压力容器恶性事故的发生。一九八三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搞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各局要分期分批举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班,认真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系统学习安全技术、尘毒治理知识,提高各级生产领导干部和专业干部的劳动保护专业知识水平和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市劳动局重点负责公司(总厂)经理的安全培训,各局负责厂(矿)长、安技干部、车间主任、班组长以及特殊工种和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有劳动保护教育室和劳动保护监测所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些基地,搞好安全培训工作。市劳动局要积极筹建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力争早日开工。
二、加强劳动保护立法,向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前进。
一九八三年市劳动局拟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则》(试行)、《北京市关于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办法》、《北京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补充规定。此外,各单位要结合整顿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好,要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重新审查、修订、补充,各区、县、局要抓紧时间检查、落实。今后,由于“无章可循”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企业领导责任。
三、制定规划,加强尘毒治理。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增强尘毒治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总结市政府颁发的《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的执行情况。对市限期治理的厂矿,争取在今后三年完成。对已取得治理合格证的十个厂,要经常抽查,巩固成果。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企业主管局提出尘毒和噪声治理计划;区、县属企业由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审查综合后,报市劳动局,由市劳动局负责汇总、审查、制定出北京市第二批限期治理的规划,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四、抓好几项具体工作;
1、抓北京矿务局的安全生产。一九八二年矿务局因工死亡三十人,占全市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百万吨煤死亡率为五点零,仍高于全国水平。矿务局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大幅度地减少因工伤亡事故。
2、抓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和一些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种建筑施工力量已近四十五万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各区属的建筑公司、生产服务合作联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的企业、队办小煤窑、农民包工队等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区、县、局要特别加强监督检查。
3、提前安排今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各区、县、局要及早做好准备工作。
五、继续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严防恶性事故和重复事故的发生。
要以贯彻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为中心,以贯彻执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一九八三年要搞清承压的釜,罐、球等容器的数量、分布、使用、技术等状况,并逐步建立技术档案,加强管理,以检查表面有无产生裂纹腐蚀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设计、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工厂企业实行定点生产,并逐步实行对产品的出厂检验。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做好操作工的培训和各级监察员、检验员的考核、任命和发证工作。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