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遵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将密云县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令公中学淹死七名学生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向所属各类学校和校外教育等有关单位的干部、师生传达,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把保障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重视起来。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通过密云县令公中学这次惨痛事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在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申明组织纪律,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对那些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无组织无纪律,玩忽职守而建成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令公中学淹死七名学生事故的通报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八日,东庄禾公社令公中学在组织学生秋游时,因组织者玩忽职守,造成七名学生被淹死的严重事故。现通报如下:
令公中学团总支为了对团员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初二年级语文组为开阔学生视野,写好作文,在征得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王汉章同意后,于十月十八日(星期日)去本公社境内的司马台金山岭长城秋游。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学生团员三十一人、初二学生一百三十人、教师十人。教导主任相远书带队,团总支书记刘克勤(教师)和语文教研组长分别负责团员和初二学生的活动。
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师生们来到司马台。十点左右,照完集体像,即按计划登西山长城。当时一部分团员想去登东山的望京楼(因东山险峻,原计划不去),刘克勤开始有些犹豫,后又同意了,并向带队的相远书请示。相远书说东山不好走,但没有明确制止。相说完就带着初二学生上西山了。而部分男学生就往东山望京楼方向走去。刘克勤也带着十一名女学生团员往东走。
当天上午八点,东庄禾公社干部张向文擅离工作岗位,向公社武装干事张文元提出到司马台水库去玩,张文元以去司马台大队工作为名,同张向文去了司马台水库。司马台水库没有游船,只有一条工作人员巡库用的漏水小木船。这天看船的人不在,用链子将船锁在岸边,船桨放在库房内。他们二人乘民工进库房取水泥的机会,私自取出船桨,又用尖刀将船链撬开,把船划了出来。其后,又有北京的两个工人上了船。这时恰逢令公中学的师生到此秋游,体育教师冯连权便和几个学生跳上船去,游了一会儿,又下船上岸去照像。船上的其他人还继续游玩。过了一会,当冯连权等人往北走时,小船正往南划来,冯连权等人又招呼船靠岸,上了船,而且还接过船桨划起来。
这时,刘克勤正带着十一名女学生团员往东山去,女学生王玉珍向刘克勤提出要坐船到东岸,其他学生也有附和的。刘克勤同意了她们的要求,并亲自招呼冯连权摆渡靠岸。冯连权把船上的两名工人送到大坝后,又把船划回,接刘克勤和十一名女学生上船。这样,连同张向文、张文元、冯连权,一条小船竟坐了十五人。由冯连权划桨,向东北方向划去,船走一百米左右,张向文发现船体严重漏水,提出返回。当冯连权掉转船头时,因乘人太多,船体失去平衡,船头扎入水中,这时,船上人员惊慌失措,又无人指挥,纷纷跳水。岸上的师生发现后,赶紧跳水抢救。刘克勤不会游泳,自己挣扎到岸边。冯连权、张文元识水性,也参加抢救。除救出张向文和四名学生外,其余七名学生均溺水死亡。
这次事故是解放以来我县教育系统最严重的一次责任事故。它不仅给死者家属造成了痛苦和损失,也给社会上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学校团总支书记刘克勤,不认真执行原订计划,放任学生自由活动;教师冯连权,无组织无纪律,不参加集体活动,独自行动,而且违反水库规定,划船取乐;公社干部张向文、张文元,假公私出,违反规定,取桨撬船。更为严重的是,在学生提出乘船要求时,这四人不顾船小,没有安全把握,竟同意学生上船,是造成船覆人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已经触犯刑律。经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核准,已将刘克勤、张向文、冯连权逮捕,将张文元拘留,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王汉章,对这次大规模的秋游活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泛泛地讲了“注意安全,千万别出事”,但没有具体措施和严密的组织来保证活动的安全,也没有详细过问活动计划,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相远书作为这次活动的直接组织者,领导不力,对师生要求不严格,无原则地同意刘克勤等师生提出的改变活动路线的要求,虽然未直接参与乘船,但也应对事故负一定的领导责任。对王、相二人,有关部门将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处分。
县政府认为,这次事故虽然发生在学校,说明我们对群众缺乏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各系统、各部门的干部中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麻痹大意思想,一些单位还潜伏着不安全的隐患。县政府要求全县各单位都要以这次事故为戒,对群众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教育,进一步克服涣散软弱状态,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