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 改称“北京市旅游局”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3]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统一旅游局名称的通知,市政府决定:“北京市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称“北京市旅游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