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2]71号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根据副市长白介夫同志对两封外地群众来信的批示,副秘书长贾星五同志召集有关单位开会研究解决乞讨要饭、乘车秩序、个体三轮车和旅店管理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二服务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和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有关副局长、副总经理、副区长等,共九人。
会议指出,讨饭问题是个长期以来没有彻底解决的社会问题,加之近几年外地来京人员增多,饭馆里的讨饭人员有增无减,影响着首都的声誉;通过“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教育,电、汽车的乘车秩序虽有好转,但仍有些混乱,群众有意见;允许个体三轮车和一些单位开设旅店营业后,由于没有相应的统一管理办法,随意要价和敲竹杠的现象相当普遍,外地来京人员反映强烈,影响很不好。
会议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与首都的地位很不相称,必须抓紧解决,以保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八、九、十、月间首都社会安全的通知》的贯彻执行。
会议经过研究,提出以下解决意见:
一、关于解决饭馆里讨饭人员的问题。
(1)市第二服务局结合“五讲四美”活动的开展,发动全市饮食系统的单位领导同志和职工进行讨论,提高认识。发扬顾全大局的精神,要敢于制止在饭馆里的乞讨行为。不能放纵不管,更不允许少数单位和人员用乞讨人员做服务工作。
(2)每个饭馆设一值勤人员(大饭馆可设二人),佩带联防组织的袖章,对讨饭的,见一个收一个,送公安派出所收容审查。
(3)公安部门对收容的讨饭人员,经过审查,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属北京市的屡遣屡返的乞讨人员,城区的如确实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人员由民政部门管起来;远郊县的由县、公社管起来。其中,有家而家庭管不了的,由其家庭负担生活费用。属外省、市的屡遣屡返的乞讨人员,开列名单,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后,直接送往有关省、市政府办公厅。对长期在京流浪找不到归属的乞讨人员,由市民政局收容劳动。
二、关于解决乘车秩序问题。
(1)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要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总结,大力表扬先进车队、先进车组、先进个人,发扬成绩,鼓舞斗志,提高服务质量。并要让广大职工都认真学习杨继海机组反劫机斗争的英雄事迹,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好乘车秩序。
(2)目前全市共有电、汽车站三千五百个,派有三百七十人在车站维持秩序,力量太少,可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再适当增派一些人,维持车站秩序。
(3)狠抓车辆的调度工作。特别是对客流高峰时间车辆的调度、安排要适当,并注意向乘客做好宣传,讲明车辆的行程和各车站停车与否的情况,以免误乘、拥挤,造成混乱。
(4)重点车站、路线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力量。
(5)推广朝阳区的作法,可由车站附近较大的单位轮流派人到车站协助维持秩序。
三、关于解决个体三轮车和单位开设旅店的管理问题。
这两个问题,目前均未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因此,十分混乱。目前解决这两个问题还没有经验,为了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关于个体三轮车的管理问题,先由东城区政府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关于单位开设的旅店的管理问题,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第二服务局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然后再讨论报市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