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教育局《关于办好重点中小学的几点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办好重点中小学的几点意见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一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办好重点学校的指示,一九七八年,全市先后确定了重点中学六十三所、重点小学五十四所。三年来,市、区县加强了对重点学校的领导,初步调整充实了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改进了招生办法,改善了办学条件。重点中小学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为了夺回十年浩劫所造成的损失,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在困难的条件下,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办好重点学校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领导不够得力,对办好重点学校缺乏明确的要求和经常的具体指导,一些办学条件急待改善;二是当前重点中小学数量多了一些,现有力量不能相对集中使用;三是教育部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中指出的:“当前存在着的违背全面发展方针,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错误作法”,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作法,加重了师生的负担,不利于为培养合格的四化建设人才打好基础,不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于上述问题,应当正视,并积极地加以解决。
二
办好重点中小学,是一项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的重要战略措施。它对于落实中央书记处对北京市工作方针的四条建议,加速造就人才,带动一般学校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我市师资、经费、设备等力量有限,各区、县教育事业发展也不平衡,根据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学校的精神,有必要在三、五年内集中市、区县力量首先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小学。从我市的实际出发,确定将:景山学校、二中、五中、五十五中(东城区),四中、八中、一六一中(西城区),二十六中(崇文区),十五中(宣武区),八○中(朝阳区),一○一中(海淀区),十二中(丰台区),九中(石景山区),大峪中学(门头沟区),通县一中,牛栏山中学(顺义县),密云二中等十七所中学和史家胡同小学(东城区),第二实验小学、育民小学(西城区),光明小学(崇文区),第一实验小学(宣武区),芳草地小学(朝阳区),回龙观小学(昌平县)等七所小学列为我市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师大附中、师大二附中、师大附属实验中学、清华附中、北大附中、人大附中、师院附中和人大附小也要在所属大学的领导下,作为第一批重点校办好。燕山区、平谷县、怀柔县、大兴县、房山县、昌平县、延庆县应在原区、县属重点中学中选择一所首先办好。铁路分局、矿务局、国防工办等部门也要首先办好一所学校。
重点中学同样肩负着双重任务:既要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又要为各行各业培养优良的劳动后备力量。重点中学应该比一般中学办得更好些,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更高些。重点小学也应该如此。办好重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
(一)模范地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的方针。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对全面发展的方针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切实体现在工作上,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要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有一支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注意研究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法。要大力改革政治课教学。要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切实加强团、队工作;要有健全的教学领导体系和科学的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教学改革(包括学制和课程设置的改革),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不懈地开展体育卫生工作,不断增强学生体质。
(二)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懂得教育科学,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的知识,并形成研讨教育科学、学校管理科学的浓厚气氛。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要坚持以教学为主,理论联系实际,从低年级抓起,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和才能、爱好和特长;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总结带规律性的经验。
(三)培养的学生质量高。学生能模范地遵守学生守则,具有远大理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各科的学习均能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基础知识学得扎实、运用灵活,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体育锻炼,体质不断增强,健康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一定的劳动技能。毕业后,无论是升学或就业,都表现好。同时还要培养出一些出类拔萃的学生。
各级教育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充分发挥各重点学校的优势,努力把重点中小学(包括区、县属重点中小学)办好;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应办成第一流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有优良校风的学校。
重点中小学与一般中小学的关系,是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关系。重点中小学要在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提高教育质量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
为了办好重点中小学(包括区、县属重点中小学),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办好重点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按教育规律办事。坚定地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的关系,坚持“三好”,面向全体学生。当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市、区(县)、公社(学区)都不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要以高考或中考名次排队向学校施加压力,不能以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定学校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2、坚决把学校和学生从频繁的考试中解放出来。学校只实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平时考查。除了招生和毕业考试外,教育部门不要搞统考、统测。
3、要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只抓少数,忽视或放弃大多数。抓毕业班是必要的,但不要只抓毕业班,忽视非毕业班。已编好班的学生,要保持相对稳定。
4、除进行教改实验的学校(班级)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学校(班级)外,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不要随意砍课程(停体育课、课间操或取消课外活动),也不要搞突击提前结束课程。课程和课时需作调整的,要事先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程度差的学生,应从实际出发安排教学。
5、编印教学参考资料等,要保证质量,并严格按照出版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要切实履行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不得私下招收外校的“尖子”学生。已经毕业参加高考落选在校学习的学生,一律不得转为正式生。
7、要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力争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留给学生的作业要适量,保证假期休息,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二)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
要在一九八一年底以前将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的领导班子(副教导主任以上)和团、队干部调整配备好。把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教学经验,有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教师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调整好的领导班子应保持相对稳定。
对现任重点中小学的副教导主任以上干部,要从一九八一年起,分期分批轮训,提高他们的教育科学和管理水平。对于有一定教育理论水平和办学经验的领导干部,应组织他们定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给他们一定的时间脱产或半脱产总结经验,或组织他们进行教育考察,开阔视野。
(三)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1、要逐步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中学教师应是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小学教师应是中师毕业,或具有相当的水平。教师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要认真研究掌握教育科学,懂得教育规律,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能为人师表。
2、要在三、五年内,使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的各学科至少有三分之一比较有经验的骨干教师。主要是抓紧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除组织教师参加进修机构的活动外,还可以通过老教师带徒弟、开展校内外教研活动和自学等途径,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对于教师的进修,要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人。今后分配大专院校毕业生,应择优分配给重点学校。目前学校急需补充的教学骨干,领导部门应尽可能帮助解决,也可以从区县教育学院分院(进修学校)或其他单位聘请兼职教师。骨干教师调离学校要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不适应工作的教师要区别情况,进行调整。
要分配一些大专院校毕业生和优秀中师毕业生到第一批办好的重点小学任教。
3、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人总结优秀老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组织他们研究探索教育规律,也可以组织他们短期脱产或半脱产总结经验、进行教育考察或著书立说。
4、从一九八一年起,采取举办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重点中小学的教师介绍国内外教育科研动态。
5、教师编制标准。重点中学的高中可暂按1:3(即一个教学班三个教师,下同),初中可暂按1:2.5,重点小学可暂按1:2。
(四)确定学校的规模
重点中学的完中以二十四至三十个班为宜,最多不要超过三十六个班,高中以十二至十八个班为宜,每班学生名额不要超过四十五人;重点小学,六年制的以不超过二十四个班为宜,五年制的以不超过二十个班为宜,每班学生名额不要超过四十人。规模和轨制确定后,如需变动,应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
(五)改善办学条件
在经费方面,今后要千方百计地支持重点中小学;除正常经费外,根据分期分批办好的精神,另对重点中小学实行经费补助。原对区、县属重点中小学的经费补助,维持以往标准不变。有校办工厂的重点中学,其收入的留用部分应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重点中小学要有足够的教学用房、合格的教室和课桌椅。要分期分批建设够用、合格的实验室(中学物理二至四个、化学二至三个、生物一至二个)和音乐、美术、自然、电教、语言实验专用教室,以及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室,并整建运动场地。根据中小学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充实教学仪器、标本、模型、药品、挂图、图书资料、电教和体育器材。
在进行上述建设时,市、区县教育局要制定规划,在三、五年内,首先要确保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的需要。要努力完成景山学校、四中和第二实验小学的重建或改建任务。
各校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勤工俭学和厉行节约的方针。要发动师生自制教具,自己动手绿化、美化校园,使校容整洁、美观。
四
办好重点中小学,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办好重点中小学、首先是第一批重点中小学,是市、区县的共同任务,市属重点中小学由市、区县教育部门共同领导管理,以区县为主,但都应当把第一批办好的重点中小学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市级教育部门的主要工作是:为办好重点学校多创造一些条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教学,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审批区县教育局报送的学校教改实验项目;与区县共同培训重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及骨干、优秀教师。市属重点中小学校长等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办法,仍按过去的规定办理。
希望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区、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重点中小学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建议每年听取一两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县教育部门要经常研究重点中小学的工作,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市、区县教育局都要有局长分管重点中小学的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得力干部视导重点中小学的工作。北京教育学院对重点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师进修、编写教材、总结老教师经验的工作和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对培训重点学校干部的工作,都要列入议事日程,作出切实的计划,积极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