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3-20
  5. [成文日期] 2024-03-11
  6.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24〕3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3-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33期(总第861期)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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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知局〔2024〕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修订〈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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