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12-22
  5. [成文日期] 2019-12-22
  6. [发文字号] 京公法字〔2019〕111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12-2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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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法字〔2019〕1117号

局属各单位:

  2019年,市局组织对2018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保留70件,决定废止14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2日  

附件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备注: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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