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06-25
  5. [成文日期] 2021-06-25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发〔2021〕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6-2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34期(总第718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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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1〕6号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现决定宣布废止6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5.京人社发〔2021〕6号_01.jpg

5.京人社发〔2021〕6号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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