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2018-08-03
  5. [成文日期] 2018-06-28
  6. [发文字号] 京建法〔2018〕1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8-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8年 第32期(总第572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房屋登记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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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6〕100号)。为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决定废止《关于房屋所有权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4件涉及房屋登记的相关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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