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2-27
  6. [发文字号] 京公法字〔2018〕19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3-0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8年 第17期(总第557期)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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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法字〔2018〕195号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首都公安执法制度体系,2017年,市局组织对2016年12月31日前以市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将废止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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