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专题 > 政策文件汇编 > 失效废止及部分修改文件汇编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防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11-27
  6. [发文字号] 京民防发〔2017〕12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12-2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7年 第46期(总第538期)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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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防发〔2017〕123号

各区民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北京市民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对2017年9月1日前制定实施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已有新的规定或不适应民防事业发展要求的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北京市民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度)

北京市民防局

2017年11月27日

北京市民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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