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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急救分级分类救护?

   急救分级分类救护是指院前急救调度机构对受理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进行"调度分类分级",匹配调度相应类别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力量到场施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力量在施救现场根据伤病情对急救服务对象进行"现场分级",并依据"现场分级"的类别,与院内急救相衔接。

急救分级分类救护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急救分级分类救护的管理工作。

急救任务根据呼叫类型进行"调度分类"

   ①急救类:需要救治的,呼叫地址为住宅、公共场所的任务(事件);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平级医疗机构之间转运以及上级医疗机构转下级医疗机构的转运任务。
  ②非急救类:不需要救治的,仅以解决交通工具或搬抬为目的的任务(事件),包含出院回家、复诊、透析、接送站/机场、化疗、接住院等。

急救任务根据呼叫地址及原因进行"调度分级"

   ①急救1级:呼叫地址为住宅、公共场所,即在医疗机构以外地址的急症、危重症呼救。
  ②急救2级:呼叫地址为住宅、公共场所,即在医疗机构以外地址的急症、重症呼救。
  ③转院1级:医疗机构之间下转上急危重症(含呼吸机)转运呼叫。
  ④转院2级:医疗机构之间平级转运呼叫。
  ⑤转院3级:医疗机构之间上转下转运呼叫。
  ⑥非急救:主要以解决交通工具和搬抬为目的的呼叫。

依据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进行"现场分级"

   ①客观指标评级
  Ⅰ级 急危症 评分≥11分
  Ⅱ级 急重症 评分5-10分
  Ⅲ级 急 症 评分3-4分
  Ⅳ级 非急症 评分≤2分

评分表.png

  ②主观指标评级
  I级--急危症
  Ⅱ级--急重症
  Ⅲ级--急症
  Ⅳ级--非急症,病情平稳
  院前"现场分级"属于Ⅰ、Ⅱ级的患者,直接送达院内急诊的"红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须提前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院前"现场分级"属于Ⅲ、Ⅳ级的患者,分别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急诊的"黄区"、"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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