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3.扎实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4.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5.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
6.务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7.持续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8.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严格加强供餐企业准入管理。采用外送餐供餐的学校,要严格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学校外购集中用餐应当为当餐加工,不得采购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2.严格加强学校自建食堂日常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3.全面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每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和供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全面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每学期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在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前、夏季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季节交替期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治理整顿,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各区教委要督促学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途径和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师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采取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普及相关科学常识,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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