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1.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
2.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
3.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4.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
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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