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
2.坚持需求导向,高端引领;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1.保护利用严格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实施;
2.改建、兴办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3.土地使用五年过渡期政策;
4.产权单位或经产权单位授权且有五年及以上经营权的运营主体;
5.保护利用确需调整改造的老旧厂房,可按规定、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适当调整装修;
6.工商登记注册支持。
1.开展普查登记;
2.科学评估认定;
3.编制专项规划;
4.促进多元利用。
1.加强组织实施;
2.加大资金支持;
3.加强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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