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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21 11:30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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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高龄津贴使用便利性,更好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多部门专题研究细化落实举措,并征求市财政局、各区民政部门等单位意见,最终经多轮修改调整形成《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实施时间、金融账户激活、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关于实施时间。本次调整仅针对本市户籍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其中,已开通北京通—养老助残卡金融账户功能的,原则上高龄津贴自2026年9月1日起,转入其金融账户发放。尚未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2027年1月1日前,高龄津贴仍按原渠道正常发放,资金使用、待遇享受不受任何影响,已完成激活的,津贴于次月调整至金融账户发放。原则上2027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均通过金融账户发放,如2027年1月1日起,仍未激活金融账户的,津贴可正常发至金融账户,使用前按照银行金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激活金融账户即可。存量电子券资金仍按原渠道消费使用,90岁及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及使用方式继续按原渠道执行。

  (二)关于金融账户激活。申请人持养老助残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也可通过网上银行APP进行办理);因行动不便(主要指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等原因本人确无法亲自办理的,可由其监护人或其委托其他亲属代办,代办业务须严格按照银行金融账户管理等规定进行办理。

  (三)关于工作要求。各区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和时限,通过管理平台安全、准确、及时发放。同时,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及告知工作,重点告知实施时间、金融账户、历史待遇发放规则等群众关切的核心内容,确保老年人顺利激活账户、正常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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