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提升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国际传播能级、品牌影响力和对外辐射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健全激励引导机制,结合首都视听产业国际化发展实际,市广电局对原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国际传播相关管理办法、评审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正式制定《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发展资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资金评审办法》)。通过制度更新、标准重构,构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国际传播项目奖励体系,全面夯实首都视听精品出海长效发展制度保障。
二、起草过程
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前期系统摸排全市广电和网络视听行业国际传播现状、精品项目培育成效、企业出海发展痛点难点,精准梳理原有短板。结合新时代国际传播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评审标准、资金管理规则等,科学划定资金奖励范围、项目类型及年度奖励导向,全面提升国际传播力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与精准性。文件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行业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法定程序,经过多轮研讨修改、打磨完善、层级审议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思路
本次修订坚持规范透明、系统完善的总体思路,重点优化运行机制、明晰使用导向。
一是突出精准赋能导向。聚焦精品出海、质量提升、效能升级核心目标,优化文件定位与制度功能,强化资金对广电视听国际传播优质项目的激励、引导、培育和撬动作用,精准助力首都视听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二是固化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资金奖励核心模式,健全事后奖励、择优奖励、优绩优奖的激励机制,细化完善奖励标准、适用范围、评审规则、名额管控等关键内容,补齐原有制度条款短板,显著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可操作性。
三是明晰资金使用边界。鼓励资金用于视听精品海外译制、版权输出、国际传播平台建设、中外合拍、国际节展交流、跨文化传播推广等国际传播相关工作。
四是精简优化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原有制度文本、删减原重复表述、冗余条款,理顺管理流程、评审逻辑、监管链条,实现制度文本精炼化、审批流程规范化、日常管理标准化。
四、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共设五章二十条,全覆盖、全链条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发展资金的管理制度体系。重点明确奖励方式、奖励范围、重点奖励方向、申报条件、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监督监管等核心内容,构建覆盖项目申报、评审认定、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监督核查的全周期闭环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资金评审办法》系统规范评审原则、申报范围、评审主体、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踏勘公示等核心环节,构建了标准化、闭环式的项目评审制度体系。办法明确确定资料初审、第三方专业审核、专家联合评审、重点项目实地踏勘、结果公示的全链条评审工作机制,全方位规范国际传播奖励项目评审流程。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准则,择优遴选优质出海传播项目,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撬动、激励、赋能作用,全面助推首都视听国际传播高质量、精品化、规模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