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25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继续支持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
2025年12月31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明确了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明细内容。为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制定《北京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内容。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六部分及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政策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北京市按照“总额控制、先报(领)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组织实施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每位消费者2026年只能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第二部分是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报废的旧车、购置的新车所有人均需与申请人一致,且2025年1月8日至该车办理注销登记期间持续登记在本人名下,并明确要求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北京市开具或办理。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24时(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除外)。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6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更改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贴。
第三部分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转让旧车、购置新车的所有人均需与申请人一致,已转让的旧车在补贴审核期间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同时也明确要求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北京市开具或办理。明确了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24时(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除外)。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6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更改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贴。
第四部分是职责分工。政策执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拨付补贴资金,及时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同推进政策稳定运行。
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汽车销售企业应如实开具发票,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由,收取费用。对经查实发现汽车销售机构和申请人本人或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以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市商务局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是其他。《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政策实施完毕之日终止,政策施行过程中,如国家、本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