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组织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使区级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约60平方公里)。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分成几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依据《亦庄新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亦庄新城核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2、3和4a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约15.6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约3.5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约39.4平方公里,4a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道路77条、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线路段2条。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情况:
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60dB(A)。
四、与2013年印发的版本相比,本《细则》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与2013年印发的版本相比,本《细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补充划分了与大兴区、通州区两区未闭合边界及空白地带的声环境功能区;二是根据规划和用地性质现状及未来产业的空间布局,调整了路南区混合区和路南区工业区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三是根据各类交通干线建设现状及国家标准要求,更新了两侧划分4a类区的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信息,并调整了4a类区与两侧相邻其他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
五、本《细则》的实施意义是什么?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本《细则》的实施,一方面是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关键举措,另一方面也是规范全区声环境管理、促进全区声环境质量改善的必要指引,因而对于全区声环境管理和噪声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