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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30日前处置完成全市城镇住宅漏雨问题

日期:2023-10-31 19:2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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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夏季,北京降雨量大,市民对住宅漏雨问题的反映强烈。为了解决好百姓的急难愁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发布《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治理城镇住宅屋面、墙面和外窗发生的住宅漏雨问题。

  解决房屋漏雨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单位各尽其责。《方案》要求,建设单位要落实保修责任,对于属于保修范围的房屋漏雨问题,应及时维修。对于漏雨问题集中的小区,建设单位应采取增设报修电话、制定维修计划、增加维修班组等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维修工作。同时,物业也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对漏雨部位进行维修。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维修范围的,物业应及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对于部队和央产住宅漏雨问题,属地街道(乡镇)和社区要提醒央产单位及时解决漏雨问题,必要时请市、区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职能部门向央产单位的上级部门反映。

  直管公房和公租房出现漏雨问题时,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应要求各管房单位组织维修整治,对提出要求后仍未积极处理的,可函告其上级单位承担维修责任。

  与此同时,属地也应做好兜底救助工作,必要时可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属地民政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对城镇“困难户、五保户”的住宅维修工作进行确认,其住宅漏雨维修费用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同时,《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12345”热线电话是市民反映漏雨问题的主要渠道,《方案》提出,各区应建立“12345”专项评估、派单、漏雨诉求工单办理督查等机制,动态跟进全流程工作进展。

  此外,2023年8月,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先施工抢险,再走公示、拨付资金程序。《方案》进一步明确,维修工程竣工后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备案,对符合使用要求的项目要求一周内履行完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在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使用“大修金”的过程中,找不到适合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是许多小区面临的问题。《方案》提出,下一步,将由防水协会牵头推选信誉优良企业参与住宅漏雨维修工作,并鼓励企业提供公益服务,为住宅漏雨维修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和信誉保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市级部门将对各区住宅漏雨整治工作中落实物业维修责任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排名考核,对排名靠前的提出表扬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区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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