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发布以工代赈促农民增收实施意见!

日期:2023-11-07 17:36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打印
字号: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开展以工代赈工作促进农民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意见》。本市将重点在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主要面对本市农村地区适龄劳动力,因灾需救助群体、增收能力有限的群体、因不可抗力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优先。

  市发展改革委方面解读,推进以工代赈工作过程中鼓励劳动致富增收,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是核心要义;严守合法依规底线,坚决杜绝“借以工代赈之名,行违规操作之实”的情况发生。

  (1)什么是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2)以工代赈发挥哪些作用

  “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累计投入以工代赈中央资金近300亿元,带动地方资金超过3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贫困地区提供了110多万个短期就近就业岗位,向参与务工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超过35亿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动相关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充分拓展,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仅2022年,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产生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

  (3)北京以工代赈哪类群体优先

  以工代赈实施对象突出“两个优先”,主要面对本市农村地区适龄劳动力、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其中因灾需救助群体、增收能力有限的群体、因不可抗力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优先,存在“返薄”风险的集体经济组织优先。

  实施范围聚焦“三类项目”,包括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小微工程项目、重大项目的具体环节、项目谋划前期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明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结合本市现阶段需要,符合以工代赈实施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优先。

  《实施意见》聚焦项目建设中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劳动环节、服务保障环节以及项目建成后的后期管护环节,通过发放劳务报酬、就业技能培训、增加公益性岗位、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方式,完善以工代赈利益联结机制,助力农民获得稳定可持续的收入。

  (4)不搞“平均主义”,坚持多劳多得

  市发展改革委方面解读,按照国家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推进以工代赈工作过程中必须抓好四个原则:坚持因时因地制宜,鼓励劳动致富增收,确保安全质量优先,严守合法依规底线。

  具体来看——

  坚持因时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地发展阶段特征和用工结构因地制宜实施以工代赈,不搞“平均主义”,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农民务工需求,优先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小微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鼓励劳动致富增收,坚持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民提高素质技能和劳动积极性,通过劳动实现持续增收致富,避免政策异化。

  确保安全质量优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要优先保证好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开展工程建设,务工人员技能水平要符合工程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严守合法依规底线,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法规制度规定,坚持全过程项目监管,守住市场公平底线,坚决杜绝“借以工代赈之名,行违规操作之实”的情况发生。

  (5)及时足额将劳动报酬发放至务工人员

  《实施意见》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步骤,主要包括项目谋划储备、群众务工组织动员、务工人员培训、劳务报酬发放4项任务。

  市级部门将指导各区做好全市以工代赈工作项目谋划和储备,各区落实属地责任,用好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定并动态管理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劳动力摸底调查,加强劳动力供需对接;区有关部门统筹培训资金和资源,采取“培训+上岗”方式,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期管护环节优先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劳动力,推动“零工”变“长工”。

  对于备受关注的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方面,各区有关政府部门将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也将建立统一规范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