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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扎根农村基层 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乡村振兴协理员期满考研加分

日期:2023-10-31 09:5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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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措施》规定,本市将通过提供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企业吸纳和升学等支持政策,促进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实现多渠道就业。乡村振兴协理员期满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满足条件服务期可续延

  《措施》鼓励扎根农村基层。在村表现特别优秀,年度考核有2次及以上被评为优秀的乡村振兴协理员,经本人申请,工作所在村、乡镇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服务期可延长2年。续延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区期满人数的5%。

  在岗期间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乡村振兴协理员,经本人申请,工作所在村、乡镇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与乡镇续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服务期于本届村“两委”任期届满终止。

  上述人员由各区提前确定后不再参加本市公务员定向考录、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续延期满或任期届满后自主择业。

  定向考录专项招聘机会多

  《措施》要求落实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根据当年公务员招录人数和乡村振兴协理员期满人数,合理确定定向考录职位计划,定向考录职位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等条件限制。

  同时,组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按照不少于期满人数50%的比例征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并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其中,区级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数不少于60%。专项招聘笔试成绩可参考乡村振兴协理员参加期满当年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

  在专项招聘中,乡镇事业单位可综合考虑公务员笔试成绩和工作实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不再约定试用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本乡镇乡村振兴协理员。

  在电商合作社创业可获扶持

  《措施》还提出,要支持乡村振兴协理员继续学习深造。乡村振兴协理员期满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被聘为乡村振兴协理员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大专学历的乡村振兴协理员,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读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本市还将促进乡村振兴协理员多渠道就业创业。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征集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搭建用人单位和乡村振兴协理员双向选择平台。鼓励乡村振兴协理员灵活就业,实现多元化发展。积极引导乡村振兴协理员依托服务地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在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等领域创新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乡村振兴协理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

  乡村振兴协理员期满两年内在参加本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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