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充分应用,方便政府部门和企业公众及时获取准确、详细的地理信息数据,有效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对《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问:修订《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18日印发了《管理办法》,对我市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成果目录、保管和提供、使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近几年,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规定的内容需要补充、调整;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自然资发〔2020〕95号),对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进行修订,扩大了非涉密测绘成果的适用范围;同时,我委近年来应社会大众需求,推出了系列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在北京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北京)上发布使用。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社会需求,我委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的是进一步促进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应用。
《管理办法》在修订过程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行业单位和测绘成果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对其他省市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和吸纳,经多次修改形成。
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完善了哪些内容?
答:《管理办法》在原《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部分不符合现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地理信息安全技术防控措施,完善了对违法违规使用非密基础测绘成果监管的内容,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充分应用,方便政府部门和企业公众及时获取准确、详细的地理信息数据。
《管理办法》共23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对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保管、提供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一是总则。明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非密测绘成果提供和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明确了非密成果有关管理和提供部门、提供使用的原则,对非密成果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二是目录。增加了测绘成果目录要定期更新,并同步在我委官方网站、北京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北京)发布,方便社会各界查询。
“天地图·北京”是北京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的窗口,服务于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基础的、标准的、权威的政务信息,也可用在线调用、离线服务、定制开发等方式为政务应用、应急服务和社会公众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产品。目前已发布市规划自然委和市民政局联合编制的行政区域界限基础地理地图、北京市标准地图、地名带图公示公告等内容,下一步还要持续丰富“天地图·北京”的应用场景,服务面更加多元化。
三是保管。本章明确了市测绘院在非密成果中负责保管、提供等职责,细化保管要求,增加安全技术控制应用,数据异地备份等内容,确保非密成果的完整和安全。
四是提供使用。明确提出申请的用户应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增加了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用户可在北京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北京)网站注册,调用所需数据。
五是监督管理。明确应加强对使用非密成果的用户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做出行政处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章节增加了强化技术防控和监督管理内容。近两年我委大力推进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研究和应用,在提供的非密成果中,采用数字水印技术、安全控制技术,对数据的使用期限、网络环境进行有效控制,防止数据非法传播与复制。
同时,按照《测绘法》的规定,增加依法履行地理信息安全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职责,细化监管工作内容,促进行业单位诚信自律、保障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问:申请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管理办法》对申请非密测绘成果的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对提供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说明。申请非密测绘成果时,用户应该是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公民,并且要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申请的成果范围、种类、精度应与使用目的一致。
申请时应提供《北京市非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免费提供,一般提供一份,如需要多份还需提供证明材料。
问:申请非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在哪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用户申请非密测绘成果时,持材料在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申请,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委授权审查相关材料,通过后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