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压减工程审批环节,降低市场主体投资成本,增加市场主体拿地选择,加快项目落地达产,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开区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带设计方案供应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就政策文件内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管理办法》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公开出让的一类工业用地(M1)、工业研发用地(M4)和物流用地(W1)。
二、《管理办法》的目标是什么?
《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产业项目拿地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周期。对于承诺按照入市设计方案建设的土地中标人或竞得人,即可凭承诺书等要件材料在土地成交当日,依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管理办法》中的入市设计方案是强制建设方案吗?
答:入市设计方案仅作为中标人或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备选建设方案,非强制性建设方案。中标人或竞得人未签署承诺、不同意按照土地出让方案中的入市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的,可自行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报请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审查。
四、方案征集阶段对响应单位及响应方案有什么要求?
答:响应征集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响应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该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