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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06 15:50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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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规范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局领导指示,研究起草了《办法》(审议稿)。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阶段。2022年5月,启动《办法》调研工作,收集整理了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资料,与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北京市统计局有关同志就制定《办法》进行了沟通协调,听取了部分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意见,以及法制处和宣传中心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

  (二)起草阶段。2022年6月,开始组织起草,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室经过5次修改,7月份形成《办法》(初稿),并经处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7月至8月,分别征求了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市统计局、部分基层调查单位以及业内专家意见,9月征求了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各区文旅局的意见。11月通过公平性审查,并征求了市文旅局各位局领导意见。并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审议稿)。

  (四)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阶段。2023年1月9日,市文旅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办法》(审议稿)进行集体研究审议,与会各方一致通过,《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4条,分为总则、统计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对外使用、统计监督检查、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介绍了制定《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明确了文化旅游统计工作的目的、基本任务及经费保障措施。

  第二章“统计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共7条,明确了文化和旅游统计的管理体系、组织架构、以及研究室、相关处室(单位)、各区文旅局、基层填报单位及填报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统计调查管理”共10条,明确了调查制度的制订、统计调查的申报内容、以及调查过程的组织管理等。

  第四章“统计资料管理和对外使用”共4条,明确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管理数据资料,依规对外公布、使用数据资料。

  第五章“统计监督检查”共6条,明确了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式,以及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及实施日期。

研究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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