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于2021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4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属地登记原则,企业群众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各项登记业务,由于异地居住、办公等情况,不少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往返奔波、费时费力。为回应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的期盼,打通不动产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北京市将“全市通办”列入优化营商环境5.0改革任务中,打破传统属地办理模式,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走路。
二、“全市通办”的范围是什么?
答:目前,“全市通办”服务已在全市范围开展,企业群众可就近到任一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全市范围内的个人间存量房转移登记、企业间非住宅存量房转移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补证登记、换证登记、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赠与转移登记、企业与个人间存量房转移登记和不动产信息查询13项业务。后期,随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大力发展,业务类型将逐步扩展。
三、《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全力做好试点工作。二是部门协同,有序推进。加强流程衔接,与交易、办税环节密切协作,落实各方职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总结经验,完善标准。及时梳理、汇总、反馈存在问题、困难及解决建议。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标准规范,为下一步全市范围内推广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