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完善会计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提高会计行政许可效率,根据我市“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在我市全覆盖。
告知承诺制作为一项创新,是市财政局践行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的一次积极探索,目的是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形成政企、政民互相信任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主要变化
《办法》总体上坚持事前宽进、事后严管的原则,放宽许可准入,坚持公正监管、严格监管;明确实施统一、简明易行的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和信用监管。
为落实我市“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办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0.5天,精简审批材料,取消审批公示环节,增加事后核查环节;同时增加违诺失信和法律责任、信用修复及申诉渠道等相关内容,详见下表。
三、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实行“形式审核”模式。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这一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梳理审核要点清单,由“初审复审”模式改为“形式审核”模式,即由实质性审批改为形式性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审批人员独立审查承诺材料,在确认材料齐全、承诺清晰后,即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全面提升许可效率。
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审批。依托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一网通办,推行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模式。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失信记录及修复机制,畅通投诉和异议处理渠道,建立审批、监管、信用归集、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管理机制。
三是提供精准定制审批服务。精简审批材料,审批人员通过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自行核对注册会计师信息;按照《办法》制定《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统一规范制作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让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感受到“证照分离”、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政务服务便利。
四、推进落实
为贯彻落实《办法》,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水平,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办理指南》、承诺书格式文本等,并提供下载服务,让承诺制改革相关政策应知尽知。
二是认真组织审批人员进行承诺制改革培训,加强对承诺制改革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办法》规定,在许可证书发放后3个月内对企业履诺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