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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政府办解读《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20-04-27 17: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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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北京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告,东城区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42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于4月27日出台《东城区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制定背景

  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企业支持工作,市级陆续出台16条和19条措施,4月17日又出台15号文,提出9项措施,要求各区深刻认识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对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促创新的重要意义,把帮扶中小微企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履行好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要在疫情期间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企业诉求,确保辖区企业经营稳定、就业稳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类、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多元金融支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落实中关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快推动复工达产、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中小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等八个方面的10条具体措施。

  三、具体措施

  一是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类。将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及鼓励四类业主(房东)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政策执行期延长至4月,支持范围拓展至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还将民办幼儿园纳入政策范围。落实市级政策,鼓励大型商业设施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

  二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多元金融支持。落实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纾困资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优化续贷服务;协助企业对接市级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多元化抵押方式;激励银行、担保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还款暂遇困难的企业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鼓励担保机构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实现受疫情影响严重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三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落实市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区属国有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场景应用,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方面与中小微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协同。鼓励企业用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落实北京市文化消费券对实体书店支持政策。

  四是落实中关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引导创投机构支持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及研发补贴支持,指导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市级政策。

  五是加快推动复工达产。对复工复产不设前置审批审核;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落实员工返岗复工要求。以户外游览为主的旅游景区和室外健身运动场所安全有序恢复运营。落实持有“北京健康宝”且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人员、津冀地区来京人员、本市往返津冀地区的人员、低风险地区来京出差人员及本市出差返京人员管理政策。

  六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对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2020年2至4月份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我区认定名单后企业可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申领以训稳岗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3000元,开展培训的同时还可按照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540元的标准申领临时性岗位补贴。

  七是建立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的日常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到及时预警。配合市级做好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抽样调查。

  八是完善中小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区领导定期走访中小微企业,各部门、各街道积极联系服务行业、辖区的中小微企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救助员。线上线下创新开设政银企超市,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对接,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缓解融资难题,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实际问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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