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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申报2019年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9-29 17:18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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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京商贸发字〔2019〕1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市商业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拟制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申报指南》出台的背景

  2019年5月,我局与市财政局、北京海关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京商贸发字〔2019〕12号),为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北京商业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展业的品牌提升、结构优化、国际影响力增强,更好地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展会举办周期和工作计划安排,拟于4季度启动项目征集工作。

  二、《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

  《申报指南》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奖励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

  (一)奖励范围

  1.鼓励展览与会议融合项目。

  2.支持关联展会整合项目。

  3.加强品牌展会国际宣传项目。

  4.鼓励展会提升国际化水平项目。

  5.鼓励展会做大做强项目。

  6.鼓励创办引领产业发展的优质展会项目。

  7.引进境内外国际大型专业展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联合主办的应由其中一家主办方(主运营方)申报。

  2.申报单位未有《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3.申报项目在申请年度内执行完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基本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两类。

  1.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证

  (2)奖励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3)多方主办的展会应提交申报主体有关协议

  (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2.项目申报材料

  企业根据申报奖励项目提交相应材料,主要包括:场地租赁合同、缴费凭证、会议方案、参会观众数据分析报告、项目执行资料、参展商展位确认书等。

  (四)相关要求

  1.每家申请单位、每个展会仅限申请一个奖励项目。

  2.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予退回等。项目材料报送至我局方庄办公区。

  3.各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申报指南》的执行时间

  自《申报指南》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征集2019年的会展业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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