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并于6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根据本市畜禽养殖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1.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要求解决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问题;
2.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2017年6月27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
4.2016年10月,蔡奇同志到平谷区现场检查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北京市要研究散养问题;
5.2014年9月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明确规模畜禽养殖场实现节水、循环、健康养殖,未达到规模生产的散户养殖有序退出。
6.2015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政发〔2015〕66号),明确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2020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猪场、牛场粪污治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
7.2017年7月1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京办字〔2017〕12号),明确有序退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农业种植、畜禽养殖。
8.2017年9月30日,经市政府审定,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整市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京政农发〔2017〕37号),将规范整治畜禽养殖纳入主要任务中。
9.2017年,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
二、全市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据2017年初统计,全市13个郊区涉及畜禽养殖的乡镇177个(总数182个),规模畜禽养殖场1226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63130户。2016年底,全市生猪年出栏量275.3万头(2013年314万头);家禽年出栏量3882.7万只(2013年8000万只)。规模标准按照《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京农发〔2009〕34号)的明确要求,即存栏生猪500头以上、存栏肉鸡5000只以上、存栏成年母鸡3000只以上,存栏肉鸭5000只以上、存栏牛200头以上、存栏肉羊200只以上。
(一)全市规模畜禽养殖情况。截止2017年7月底,全市登记备案规模畜禽养殖场1226家,较2016年底1830家减少604家。分布于11个区113个乡镇,其中:生猪580家、存栏109.77万头;蛋鸡239家、1026.46万只;肉鸡171家、321万只;肉鸭27家、63.71万只;奶牛113家、8.69万头;肉牛27家、1.2万头;肉羊27家、1.43万只;特种养殖40家、49.41万头只。
(二)全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情况。全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63130户、存栏数520.5万头只。分布于13个区177个乡镇,其中:生猪存栏53.7万头;蛋鸡存栏207.67万只;肉鸡存栏57.37万只;肉鸭存栏83.82万只;奶牛存栏1.54万头;肉牛存栏4.29万头;肉羊存栏70.84万只;肉鸽存栏3.51万只;特种养殖存栏37.75万头(只)。
(三)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情况。全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190.25平方公里(不含东城、西城、石景山、丰台等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379家,除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6家治理达标保留外,其余353家已关闭。禁养区内规模以下养殖户15677户、存栏数139.28万头只。分布于13个区132个乡镇,其中:生猪存栏10.68万头、肉牛1.47万头、肉鸡3.23万只、肉鸭34.77万只、肉羊13.76万只、蛋鸡57.42万只、奶牛0.42万头、特种养殖存栏16.34万头(只)。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到2019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基本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并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是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
二是推进畜禽生态养殖。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管理,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
三是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