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计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三期计划》的起草背景
2011年以来,全市实施了学前教育一期、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市级财政共投入约115亿元用于扩大学位和保障运行,增加了17万个学前教育学位和1.6万名专任教师,学前教育获得了较大发展。
但随着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外来人口的压力、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剥离社会职能造成幼儿园数量的减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市场活力未能充分激发等原因,使得学前教育的学位供给仍然不足。
二、《三期计划》的文件框架
导语部分简要介绍了文件编制的依据和背景。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我市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是“市级统筹、区级主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主体多元,灵活多样、就近就便”。主要目标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扩增学位,到2020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二是扩大普惠,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是治理无证园,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第二部分是主要举措。分别围绕主要目标提出了八项工作举措。围绕入园率达到85%、普惠率达到80%的目标,提出了继续稳定并扩大教育部门办园、鼓励支持部门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丰富办园形式四项措施。围绕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无证园的目标,提出了分类治理,审批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无证幼儿园。另外,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还提出了加大师资培养、师资培训和质量监控力度等三项措施。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三个方面对《三期计划》的有效落地提出了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全市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和无证幼儿园治理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编办、首都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社会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监管力度,推动本行动计划平稳有序实施。各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本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强化区域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其他国有单位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不同办园级类,按每月每生700元和1000元两档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增加一个学位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助,对其通过租赁场地增加学位给予最高每天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市级财政要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办园条件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教委要研究出台配套经费管理细则,明确补助资金的发放条件、使用范围、申领程序,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及保育教育费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研究制定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区级财政资金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学前教育工作综合考核制度,按程序将各区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无证幼儿园治理等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督导保障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督导重点,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一名责任督学,进行日常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