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各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年考”

日期:2018-03-01 09:30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打印
字号:        

  2018年起,本市将开展区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依据《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教育公平、学生体质、教师有无体罚学生、学生家长满意度等均会影响评估结果。

  评价指标共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分别是组织领导、资源配置、队伍建设、教育治理、教育质量、创新发展六个方面,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42个。评价共计100分,“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等立德树人要求分值最高。

  缩小区域间义务教育资源差异纳入评价指标,包括“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对口直升、九年一贯等入学方式改革。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办学相对困难学校倾斜。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已批准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率不低于99%”“建立教师在城乡间和校际间的合理流动机制;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等多个指标,总分值超过15分。

  师德建设情况将影响评估结果,例如“教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等,教师待遇纳入评价,例如“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达标等。

  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不达标也会影响评价得分。标准要求“85%以上学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和身体运动能力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个学生基本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社会认可度是重要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案要求,“教育公平、资源共享、办学行为、素质教育、考试改革、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得到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普遍认可,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市教委表示,每年对各区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满意度调查,通过数据监测、委托第三方评估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区进行督导评价。2018年,本市还将启动市级督导评价,对达到市级评价标准且基本符合国家优质均衡评估条件的区,组织申报国家级评估认定。

  这份“年考”成绩还将作为对区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和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督导评价的重要依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