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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北京市支农资金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17-07-28 11:14    来源: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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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7年4月份启动了《项目指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了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意见,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技术需求,在此基础上,编写了《项目指南》。制定的主要依据为:

  1.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扎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京发〔2017〕9号)

  2.《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

  3.《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

  一、项目目标

  按照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全市农林水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将重点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和国家(北京)现代种业创新试验示范区,对农业节水、生态环保、高产高效、智能装备、质量安全、繁种育种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示范推广。

  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和推广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解决一批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问题,培养一批农业生产技术骨干。通过科技的引领和带动,促进我市农业结构加快调整,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主导产业安全高效、促进种业快速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项目内容

  (一)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

  1.高效农业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一是农业综合节水技术;二是“菜篮子”高产高效生产技术;三是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四是农机农艺配套技术;五是农产品采后处理和初加工技术;六是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新型投入品等环节的推广应用。

  2.生态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一是农业休闲观光营造技术;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三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四是耕地土壤质量提升、土壤培肥与改良利用技术;五是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六是农业特色产业支撑技术。

  3.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示范推广。一是新型农业投入品示范应用;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三是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五是冬奥会农产品保障技术。

  4.现代种业繁育技术示范推广。一是农业新品种培育与示范推广;二是现代育种繁种技术示范应用;三是种苗繁育技术集成示范;四是种子检测技术示范应用。

  (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市级科研机构和推广机构带成果、带技术与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村或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模式。2018年将继续支持以带动低收入村为重点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工作。

  在对接过程中,要达到“五个一”的标准。在对接工作中,市级科研和推广机构的专家可以作为科技特派员试点,与当地全科农技员、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紧密联系,共同帮助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低收入农民开展创业和就业服务,探索与服务对象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和农民创新创业。

  三、申报条件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生产活动的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企业和其他相关机构,均可申报。申请的项目须在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四、扶持方式

  (一)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按照重大、重点、一般性的标准给予分级资助。

  (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提升项目

  按对接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村或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进行扶持。

  五、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要求申报,资料要详实客观,数据要准确可靠。申报单位应避免所申报项目与其它部门项目重复,避免申报项目内容与一般性推广工作雷同,

  2.鼓励与郊区农业部门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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