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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层图书服务资源整合实施管理办法》解读

日期:2017-03-14 10:17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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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等“1+3”文件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加强对全市基层图书资源整合与服务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图书服务效能,满足群众的阅读需求,市文化局制定了本办法。 

  二、基层图书服务资源整合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答:基层图书服务资源整合是指将益民书屋等图书资源和相关服务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管理体系之中,解决基层图书服务资源分散、供需不到位、利用率低等问题,推动优质图书服务资源输送到基层。按照属地原则,各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和统一服务标准的方式分阶段实施整合工作。 

  三、整合后基层图书馆(室)应达到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答: 

  1.全年免费开放(含节假日),每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街道、乡镇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2册(件),藏书量不少于1万册(件),50种报刊,社区、行政村图书室藏书量不少于3000册(件),25种报刊; 

  3.街道、乡镇图书馆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种,社区、行政村图书室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 

  4.每年流转配送图书不少于2次; 

  5.每年组织开展读者活动不少于12次。 

  四、基层图书馆(室)的新书书目如何选择? 

  答:为了提高基层群众的选择权和参与权,基层图书馆(室)每年新增图书中30%为市级推荐图书,30%为区级推荐图书,40%为读者自选图书。市级统一推荐图书和区级推荐图书的书目,由首都图书馆和各区图书馆分别编制推荐书目。读者自选图书的书目,由各基层图书馆根据需求自行提出,并上报到本区图书馆,由区图书馆统一审核并备案。 

  五、保障资金如何分配? 

  答:各区所需资金纳入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中,区财政局适当给予配套,由各区文化委向区财政局申请并负责使用,资金用于图书采购和加工、基层图书管理人员补贴、读者活动、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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