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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16-11-30 14:08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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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戏曲文化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北京戏曲发展历史悠久,剧种纷呈,具有丰富优质的戏曲艺术资源。在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文化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实施意见》着重推动国家戏曲政策落地,以戏曲传承发展的关键环节为着力点,以全新理念引领戏曲艺术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戏曲传承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戏曲艺术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7月出台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戏曲传承发展做出了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和工作部署。2015年7月29日,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召开,进一步强调了传承发展戏曲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

  二是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肩负着推动戏曲传承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责任。北京戏曲发展历史悠久,剧种纷呈,名家辈出,人才荟萃,具有十分丰富优质的戏曲艺术资源。推动戏曲传承发展,通过政策引领,切实把戏曲艺术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引领戏曲传承创新发展的新潮流,这是当前首都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全国文化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的必然要求。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牢牢把握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戏曲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述了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健全戏曲传承保护工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戏曲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共7项任务。

  一是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包括开展戏曲剧种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加强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传承保护戏曲艺术等3个方面。

  二是支持戏曲剧本创作。包括建立戏曲创作采风基地、实施戏曲剧本扶持计划、建立北京市戏曲剧本资源库等3个方面。

  三是支持戏曲演出。包括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加大戏曲剧目演出扶持力度、搭建戏曲艺术交流平台等3个方面。

  四是改善戏曲生产条件。包括合理布局戏曲演出空间、改善戏曲生产排练场地条件等2个方面。

  五是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包括加大对各类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等2个方面。

  六是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包括加强院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中青年戏曲人才培养力度、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渠道、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相关权益等4个方面。

  七是加大戏曲普及宣传。包括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着力培育戏曲观众、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等3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财税相关政策、加强戏曲理论研究等3个方面。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是我市扶持戏曲艺术继承发展的重要举措,其特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以推动国家戏曲政策落地为主线,凸显首都水准、北京特色。在起草我市《实施意见》中,一方面,注重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特别是结合北京实际,研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举措。另一方面,设定了具体量化指标,比如提出重点戏曲院团“一团一所一厅”建设、实施京剧流派传承创新推进工程等,使其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

  二是以戏曲传承发展的关键环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精准发力。针对戏曲发展面临的剧目、人才、市场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诸如,在戏曲剧种保护方面,提出了开展戏曲剧种普查,实施戏曲非遗项目分类保护等措施,夯实戏曲传承发展的基础。在戏曲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通过专业院校教学、名家收徒传艺、实施百人培训计划等多项举措,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在演出市场培育方面,提出了狠抓观众培育,通过戏曲进校园、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创新戏曲传播途径等多种方式,不断厚植戏曲生存延续的土壤。

  三是以推动戏曲艺术创新发展为引领,融入创新理念、实施创新举措。注重吸收先进理念和创新做法,将其纳入《实施意见》中,推动戏曲艺术保护性传承、创新性发展。诸如,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创新,提出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惠民低价票政策对戏曲演出补贴力度。充分体现资源整合利用,提出了建设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增加戏曲演出场次;建设剧目排练中心,为戏曲排练提供便利;通过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加大对戏曲剧本创作、剧目生产等各环节的扶持力度。

  四、亮点问答

  问:如何更好地保护与传承现在北京主要的戏曲剧种京剧、昆曲、评剧、河北梆子和北京曲剧?

  答:首先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到2017年6月底前,建成准确、完整、规范的戏曲艺术档案体系。建立完善戏曲剧种数据库平台,对演出剧目、声腔、音乐、表演艺术、舞台美术、代表人物等戏曲文化资源实行数字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申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计划,支持非遗传承人收徒传艺、著书立说。定期举办京剧、昆曲、评剧、河北梆子、北京曲剧优秀剧目展演,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大师、艺术流派传承交流活动。

  问:戏曲剧本创作可以说是戏曲发展中的一个瓶颈。针对这一问题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除了支持建立戏曲创作采风基地外,北京市还将实施戏曲剧本扶持计划,加强剧本创作规划引导,建立重大题材创作项目奖励扶持机制,并积极实施“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即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新创剧本、整理改编一批剧本、买断移植一批剧本,无偿提供给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使用,建立优秀戏曲剧本共享机制。同时,还将建立北京市戏曲剧本资源库,力争2020年前整理完成200部传统剧目戏曲剧本,并不断吸收新创、改编剧本,丰富完善资源库内容。设立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支持北京戏曲艺术的创作、演出、推广和人才培养。

  问:不少戏曲院团都面临找剧场难、缺乏排练空间的问题。这将如何改善?

  答:“十三五”期间,结合北京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戏曲演出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改造利用,形成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场所和戏曲演出聚集区。如推进中和戏院、广和剧场、吉祥戏院、西单剧场等老字号戏曲演出场所的重建、改造、修缮工程,使其恢复功能、发挥作用。为缓解民营文艺院团“排练难、排练贵”的实际问题,2015年11月,市文化局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搭建综合排练平台,正式运营北京剧目排练中心。截至2016年8月,剧目排练中心的使用率在90%以上,已接待111家文艺团体,签订160个剧目的排练合同203份,使用排练厅达到2395间次,共有143个剧目成功演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十三五”期间,将推广这一做法,通过购买、租赁、改扩建等方式建立一批剧目排练中心,为全市各类戏曲院团演出排练提供服务。同时,鼓励区文化馆及乡镇(街道)文体设施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有条件的综合文化中心可增设小剧场、演出厅。

  问:如何在社会范围内推动戏曲普及,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

  答:“实施意见”中提到,将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开展大中小学戏曲教育普及活动,确立一批戏曲教学示范基地。推动戏曲艺术进校园,戏曲演出比例占“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总演出场次的30%以上。支持大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通过编写戏曲剧目教材、录制名家名段赏析、名家教唱名段等方式,向中小学生推介优秀戏曲剧(节)目。另外,通过政府补贴、社会资助、公益演出等方式,降低戏曲演出成本,培育戏曲消费群体。发挥各类戏曲社团和戏曲票社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戏曲演出市场培育,不断扩大演出市场。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戏曲剧种特色、精品剧目、创作演出等的宣传力度。创新戏曲艺术传播方式,鼓励戏曲艺术与网络文艺融合发展,鼓励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开展合作,不断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

  问:在财税方面,如何更好地保障戏曲传承与发展,减轻从业者的负担?

  答:北京市文化局将充分发挥2016年开始实施的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引导作用,扶持戏曲的剧本创作、剧目生产、人才培养、演出活动、剧种保护和研究等工作;同时,还将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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